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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3-10 00:00:00 浏览次数:
来源:政务信息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宝鸡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宝鸡市人民政府网”(www.baoji.gov.cn)下载。
  一、概述
  2015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42号,以下简称42号文件)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府密切联系群众、转变作风的内在要求,作为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明确重点,分解细化公开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42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在结合宝鸡实际,充分征求各县区、各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反复论证修改,制定印发了宝鸡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宝政办发〔2015〕40号),要求在继续巩固好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的同时,新增和强化15项重点工作,明确了15个牵头部门,提出了具体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年底,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宝鸡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栏”,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落实42号文件情况进行“晾晒”,各县区及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也在其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及时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二)拓宽渠道,稳步提升公开水平。我市在通过档案馆、政府公报、报刊、电视、广播、公开栏、电子屏、政府新闻发布会等传统公开形式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公开载体,扩展公开内容,多措并举,公开工作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公开实效不断增强。一是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4月份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通知》(宝政办函〔2015〕41号),就充实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提升政府网站传播能力,完善政府网站工作机制及强化组织保障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全市各级政府网站规范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开展了针对全市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党政移动客户端建设发展情况的调研工作,积极通过“宝鸡发布”政务微博开展信息公开、意见征集、政务服务和宣传推广工作,发布各类信息515条。三是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在 “宝鸡发布”政务微博上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全年共发布各类权威解读稿件25篇。通过各级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回应重要政务舆情及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600余次。邀请全市各县区、各部门领导、有关专家和学者参加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全年播出19期。四是巩固提升政民互动活动成效。全年共组织开展邀请公民代表走进市政府活动14期,组织大学生假期到市政府机关见习活动2期。在活动开展中,将公民代表和青年学生请进政府机关,实地了解和感受政府工作,向他们介绍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推进了阳光政府建设。目前,这两项活动已延伸至我市所有县区。
  (三)多措并举,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一是积极开展全市政府网站普查。为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我市将贯彻落实42号文件和开展的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相结合,协同推进。通过普查,摸清了全市政府网站的“家底”,将原来未纳入监管的20家市级政府部门主办主管网站统一纳入监管考核,确保其依法履行公开义务,有效拓宽公开面。同时,对存在“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的33家政府网站予以关停,对一些自查得分过低、重点栏目不规范、公开范围不全面的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整改。目前,全市273家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稳步提升。二是强化业务培训。5月15日和6月12日先后两次召开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和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培训会,邀请国办政府信息公开办和省电子政务办领导、省网络安全测评中心专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网站普查相关知识,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得到提升。三是加强督查考核。7月16日组织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推进会,听取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牵头部门任务落实及保障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等情况,就做好下阶段公开的形式、内容、时效、质量提出了具体要求,有效地推动了工作任务落实。11月上旬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同时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考核评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工作。2015年,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行政权力、政府文件、应急管理、规划计划、财政资金、政府采购、重大项目、公共资源、公共服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药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其中,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194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4539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2082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6209条;其它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7145条。
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全年累计接待公众查询政府信息2613人(次)。
全年编辑《宝鸡市人民政府公报》6期,每期印制500册,免费赠送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我市将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公开的重点和核心,各县区、各部门对照要点分解细化方案要求,通过政府网站、刊物、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形式,进行了全面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方面。我市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市政府2015年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通过了市级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双随机”抽查项目清单5张清单。目前,5张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单位网站向社会全面公开。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市财政局牵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宝鸡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2014年财政决算、2014年市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市级“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政府性债务情况等。我市12个县区、市级94个单位也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各自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决算以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方面。市规划局公开了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编制《宝鸡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动态》专刊4期,并在其网站公开;市住建局开设了住房保障专栏,公开了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分配、补贴、退出、政策及其他相关信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了市本级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2014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补充规定》及2015年上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主要数据统计等信息;市房屋征收办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项目批复等信息,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及奖励、补助政策等在一定征收范围内向社会公布,确保公开透明、阳光征收;市国土资源局在各县区国土资源办事大厅、镇(街道)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所和行政村张贴征地拆迁阳光工程“一张图”向社会公开。同时,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土地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等信息。
  4.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方面。市发改委在其网站公开发布2015年所有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均按要求对项目规划编制单位的选择,规划方案的征求意见进行了公示;市规划局设立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全年公示选址意见书、工程项目用地许可和项目中标等信息155项;市交通局主动公开全市交通运输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进展情况、质量安全检查、验收等信息;市水利局开辟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从项目基本信息、初步设计方案批复、竣工验收、信用信息等方面进行全过程公开,提高项目的透明度。
  5.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方面。市人社局开设社会保险专栏,定期公开全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关信息;市民政局按月公布全市城乡低保统计表,并公开了全市医疗救助统计表;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在其网站上公开了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学生资助信息;市卫计局在市管医疗卫生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公开医疗卫生服务收费项目与价格,通过宝鸡卫生信息网进行价格公示。
  6.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方面。市国资委将监管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及资产、监督管理情况通过《宝鸡国资动态》专刊公开15期。
  7.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方面。市环保局开设空气环境质量、辐射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环境质量报告等栏目,定期发布相关监测结果和数据。设立宝鸡市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国家、省、市三级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及行政处罚信息。 
  8.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方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食品药品安全”栏目公开监管信息69条,公开行政许可信息51条,监管法律法规11条,食品抽检信息11期,行政处罚信息4期,食品药品行业红黑榜8批,受到了广大网民的广泛关注。
  9.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方面。市民政局在其网站设立“民间组织”栏目,公开了市级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流程图、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流程图、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办事指南及全市社会组织成立、监管、检查等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市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207件。其中市政府办公室受理23件,县区受理129件,市级部门受理55件,均已按期答复、办理完毕。


 



  四、市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市政府承办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261件,分别交由市级47个部门单位和6个县区政府进行办理落实。通过扎实工作和不懈努力,市政府所承办的261件建议全部按期办理答复完毕,办复率为100%。 
  市政府承办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委员提案661件,分别交由市级57个部门单位和8个县区政府进行办理落实。经过不懈努力,市政府系统承办的661件提案已于去年8月底前全部办理答复完毕,按期办复率达到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市除市档案馆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外,各县区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均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8件,提起行政诉讼21件,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办结。
  七、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市各级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队伍不够稳定,一些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属于兼职,个别人员岗位变动频繁,影响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二是一些部门仅能做好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本行业、本系统的公开工作疏于监管,缺乏指导,致使其所属的一些与民生利益密切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对滞后。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在区域、行业间发展不均衡,特别是一些职能相对单一的部门,公开工作水平低,且和先进单位的差距在逐渐拉大。下一步,我市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努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3149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19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19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94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7453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2082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6209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7145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60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7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49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2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64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546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991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803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207
     1.当面申请数  44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86
     4.信函申请数  77
  (二)申请办结数  207
     1.按时办结数  207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207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5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9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4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1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2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18
四、行政复议数量  8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5
  (二)被依法纠错数  1
  (三)其他情形数  2
五、行政诉讼数量  2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1
  (二)被依法纠错数  1
  (三)其他情形数  9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48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16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9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68
     2.兼职人员数  124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万元 172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13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8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