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已经宝鸡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为了充分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保证立法质量,现将该条例草案修改稿予以印发,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并将修改意见寄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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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宝鸡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
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