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宝鸡市委 宝鸡市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来源:宝鸡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8-11-22 16:45 浏览次数:

截至2018年11月22日12时,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环境信访投诉件89件,现将第14批交办问题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47
597
宝鸡市金台区金河镇石桥村一组村民反映:1、金河砖厂烧煤,煤渣产生大量粉尘、烟雾大,砖厂垃圾随意倾倒,前期省委环保督察组检查,该砖厂拆除一半砖窑,督察组离开后,不但停止拆除还保留部分砖窑,近期准备继续生产,要求拆除该砖厂。2、砖厂对面有一屠宰厂,牛粪露天堆放,气味难闻,污水横流,严重污染村民生活环境。
宝鸡市金台区
水、
 大气、土壤
1.经调查,群众所反映的金河砖厂为宝鸡市金台区金河砖瓦厂,位于金河镇石桥村。该厂原有20门轮窑一座, 2014年又建设一条隧道窑生产线。2018年11月17日,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2018年8月初,在清理取缔粘土砖场工作中,该企业被列入清理取缔范围,一直处于停产、停业状态。期间,企业法人代表提出要继续投资,对隧道窑实施升级改造,拟以天然气为燃料,以煤渣、气化渣、煤干石为原料,利用固体废弃物,实现全内燃焙烧,并安装脱硫设施,达到烧砖不用煤,废渣零排放。为减少企业损失,支持企业升级,在咨询省市墙材协会后,金台区研究决定彻底拆除取缔老窑,支持新窑升级改造。随后按照要求拆除了20门轮窑,隧道窑未拆除,部分群众误解,认为拆除不彻底。国家大气强化督查第二轮督查组专门到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对企业配合拆除粘土砖窑,实施环保技改给予了肯定。
2.经现场勘查,该屠宰厂院内有一个1米见方水池,内见血水(解冻牛头所致),院子外向东50米处堆有牛粪。据屠宰厂负责人陈述,该屠宰厂以前倒卖活牛、偶尔宰牛,2018年4月份区上检查时告知其所租赁场地划为禁养区,严禁私屠乱宰、饲养畜禽,必须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整洁。自此次检查后就停止了宰杀活牛、贩卖活牛的业务,主要从事倒卖牛肉。11月16日起,开始解冻冷冻的牛头,在解冻后清洗时产生血水。群众投诉可能是因为看到院子里这两天动静大以为又开始宰牛,故向中央环保督察组打了投诉电话。
属实
1.责令该企业未取得相关手续前,不得动工建设。
2.金台区相关部门于 2018 年 11 月 16、17 日,连续现场检查,督促屠宰场立即整改:一是即日起禁止一切私屠乱宰等违法行为;二是立即拆除屠宰电葫芦、屠宰设施、煮肉锅台;三是立即拆除牛栏圈舍;四是立即清理露天牛粪及周边环境卫生。截至目前,该屠宰场屠宰设施已全部拆除。
48
605
宝鸡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陈仓区山友采石厂环评中项目名称为“片石开采建设项目”,《采矿许可证》中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沙子加工超出环评和《采矿许可证》批复范围。2、山友采石厂建设砍伐林木,弃渣填埋范围和树木砍伐范围已超出矿区规划范围。3、山友采石厂洗沙废水未按环评要求(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处理,而是直接排放造成下游河道严重污染。4、宝鸡高新丰洋石料厂环评批复要求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实际废水外排,监管部门多次检查,石料厂依然违规排放。5、丰洋石料厂将产生的大量泥沙排入河道,河水、灌溉用水严重污染,多次举报,仍然违规排放。6、两个采石企业所建沉淀池,均不能满足循环沉淀要求,属为应付检查之需。7、丰洋采石厂在停产排查、全面整治阶段(2015.3-2017.6)为何还在生产?
宝鸡市高新区
水、
生态
1.宝鸡市陈仓区山友采石厂位于高新区磻溪镇任家山村大柴沟内。2018年11月17日现场核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经查,《宝鸡市陈仓区山友采石厂片石开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明确该采石厂作业工序为:表土剥离-风钻凿孔-爆破-机械装-汽车运输-喂料机-土筛-一级破碎-二级破碎-振动筛-成品外运(其中一级破碎及二级破碎工艺中产生的废石经计量皮带进入制砂系统,制成成品砂),同时环评报告表对洗砂废水提出了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的要求,因此,该采石厂砂石加工工序未超出环评范围。《宝鸡市陈仓区山友采石厂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明确该采石厂的工艺流程为:剥离-穿孔-爆破-铲装-汽车运输-破碎-筛分-堆存-成品外销,因此,该采石厂砂石加工工序未超出《采矿许可证》批准范围。
2.山友采石厂擅自超批准范围改变林地用途修建采石通道及设备安装机房等建筑,2018年4月26日,被市林业局处罚。采石作业中产生的废渣主要为表土剥离、除尘器收集砂石粉尘及少量碎石,全部进入制砂机,经胶带输送机、提升机送至振动筛,分选后成品入库,不存在“弃渣填埋”现象。
3.山友采石厂按照环评中要求建设了三级沉淀池,处理能力满足洗砂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的要求。企业在三级沉淀池前还建有3个容积为60立方米的絮凝沉淀罐,以加强生产废水处理效果,产生污泥通过压滤机压滤处理。在历次检查中未发现该采石厂存在外排生产废水的违法行为和迹象。
4. 宝鸡高新丰洋石料厂。该公司位于高新区八鱼镇张家岭片子沟,2018年11月17日检查时,该采石厂未生产,自2015年“全市露天采石矿山专项整治”以来,被高新区责令停工至今。经调查,丰洋石料厂泥水产生量5-10吨,洗砂废水在2个容积分别为100立方米和80立方米的蓄水池,通过加入絮凝剂进行絮凝沉淀,产生污泥通过压滤机压滤处理,絮凝沉淀后废水及压滤废水再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处理能力满足洗砂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的要求。在历次检查中未发现该采石厂外排生产废水的违法行为和迹象。
5.2017年至2018年相关部门共接到丰洋石料场投诉4次,其中2017年9月2日群众投诉丰洋石料场排放污水污染马尾河,经查因磻太路建设时在河床施工,加之2017年8月13日连降暴雨,含有大量砂石的雨水将该公司1个在建沉淀池冲垮引起群众投诉。另外3次接到投诉后,相关部门赶赴现场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排污行为。
6.山友采石厂和丰洋石料厂两个企业处理设施均能满足洗砂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的要求,且两个企业分别于2018年4月11日、9月17日,邀请第三方组织环保专家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竣工验收,不存在治理设施能力不足,仅为应付检查的情形。
7.高新区国土分局2015年3月至2017年6月共对丰洋采石厂进行了31次监督性检查,巡查时该公司均未生产,处于停产整治阶段,未发现擅自生产违法排污的行为。
属实
针对宝鸡市陈仓区山友采石厂未经批准,擅自超批准范围改变林地用途修建采石通道及设备安装机房等建筑的问题,2018年5月10日市林业局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陈仓区山友采石厂限于2018年12月底恢复原状,同时行政罚款3.0288万元,该企业已全额上缴罚款。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将继续对该企业林地恢复状况进行督促,若未按要求期限完成林地恢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9
612
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的神农广场烧烤园油烟、噪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宝鸡市渭滨区
大气、噪音
2018年11月17日,渭滨区执法人员对神农烧烤园进行现场检查,营业商户油烟净化设备运转正常,烧烤商户均使用环保烤炉和油烟净化车,未发现油烟污染现象;有3家商户店内播放音乐,但音量较小,在烧烤园周边听不到音乐声音。2018年11月18日晚8点左右,渭滨区执法人员在距离最近的居民楼围墙外两处进行噪音监测,结果显示未超过60分贝,低于噪音标准值。
属实
要求园区管理方引导食客文明就餐,禁止举办各种演艺及娱乐活动,将噪音控制在最低限度;责成园区管理方督促有油烟排放的经营商户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烧烤使用清洁能源和环保烤具。该园区已按要求积极进行了整改,存在油烟排放的经营户均安装了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运转。目前,投诉问题已整改到位。今后,将继续加强巡查力度,确保噪音扰民、油烟问题不反弹。
50
617
宝鸡市高新区高新四路和310国道交界处西北角左岸新城小区烧锅炉,有黑、白色烟尘,烧煤气味大。
宝鸡市高新区
大气
2018年11月17日,经现场检查,群众投诉的锅炉为“左岸新城”商住小区海浪锅炉集中供热中心,锅炉房建于高新四路和谐路与G310国道十字西北地下,锅炉炉身及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均位于地下,距地面约为六米,仅留入煤仓及部分烟道于地上,烟道高度约为五米。海浪锅炉公司安装有三台14兆瓦海浪微排锅炉,两开一备并正常投用。在现场检查时,锅炉正常运行。经第三方检测公司现场检测: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平均值,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平均值均低于《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平均值高于《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属实
针对海浪锅炉供热站烟尘颗粒物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高新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处以10万元罚款。
51
619
宝鸡市眉县首善镇任白庄村二组村口、310国道附近,海浪热力公司燃煤锅炉烟尘大。
宝鸡市眉县
大气
2018年11月17日,经现场检查,该公司有4台25吨燃煤热水常压锅炉,并建有标准化全封闭堆煤仓。3台锅炉运行1台备用,供热正常,污染防治治理设施为不锈钢五连塔除尘、脱硫等,运行正常;燃煤锅炉烟道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尚未完工,擅自拆除的在线监测设施正在积极安装,预计2018年11月25日前安装完成并投入正常运行。现场核查中,由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公司锅炉二氧化硫、颗粒物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属实
对眉县海浪热力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拆除在线监测设施进行立案处理,处罚2万元,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之中。同时要求该公司抓紧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在2018年11月25日前完成在线监测设施的安装运行,保证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52
625
宝鸡市金台区金河镇石桥村金河机砖厂废弃,村民将生活垃圾倾倒在该厂新窑西侧崖,严重污染村民生活环境。
宝鸡市金台区
土壤
经现场核查,金河机砖厂位于金河镇石桥村一组村内道路北侧,距离村民居住点约5米,因路边就是砖厂崖坡,部分村民随手将生活垃圾丢弃在该处,导致崖面(约3平方米)和崖体坡面(约20平方米)的垃圾堆积,但未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属于环境卫生问题。
属实
2018年11月18日上午金河镇对西侧崖垃圾进行全面彻底清理,至下午5时,现场全部垃圾已清运,并在崖顶区域设置铁丝围挡。问题已整改到位。
53
626
宝鸡市高新区在水一方小区:1、ABCD四栋楼和商铺连接在一起,餐饮烟道在小区内,油烟气味大;2、餐厨垃圾小区内部清运,清运过程中油渍留到小区道路上,导致小区公共区域卫生差;3、小区B栋与C栋之间的商铺楼顶有一台锅炉,电机产生的噪音大;4、小区商铺楼顶油烟净化设备存在噪声扰民。
宝鸡市高新区
大气、 噪音、其他污染
经2018年11月17日现场调查,在水一方小区商住楼ABCD四栋楼下共有20家经营户(11家餐饮饭店,1家为足浴按摩店,8家为烟酒行和药店等)。
1.2017年9月,11家餐饮店已各自设置专用烟道,检查时,油烟净化器均运行正常。随机调查走访几户业主,均反映该问题已解决,油烟味基本闻不到。
2.2018年5月以后,餐厨垃圾由宝鸡市洁净公司负责,每天用密封垃圾车统一收拢清运。执法人员现场与部分业主及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共同查看,未发现小区道路上存在油渍。
3.该小区B栋和C栋之间的商铺楼顶确有一台燃油燃气常压热水锅炉,四周用彩钢板围挡,但彩钢门破损未关闭。锅炉运行时间为每日18:00—凌晨2:00,噪音系锅炉运行时管道振动所产生,经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18:00现场检测,噪音未超标。
4.小区商铺楼顶的油烟净化设备均为静电式油烟机,经第三方检测机构现场检测,旺家新厨抽风机(油烟净化器配套风机)产生的噪音超标5.6分贝。
属实
2018年11月17日,已向在水一方小区两家物业公司分别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其就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同时责令旺家新厨加装防火隔音棉,2018年11月19日再次检查时已安装到位。2018年11月20日22时,委托第三方监测了距商铺楼顶锅炉和旺家新厨抽风机较近的两户住户室内声环境,分别为33分贝、32.8分贝,使用锅炉商户已将破损彩钢门维修封闭,并表示将在临住户一侧加装隔音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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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
宝鸡市眉县陕西社会水泥有限公司对处理情况不满意:政府的处理公示回避一刀切事实,同处秦岭北麓的陕西蓝田尧柏水泥、凤县声威水泥为何至今正常生产?公司矿山为自备矿山,并非采石厂,县政府不论矿山大小、不论手续是否齐全,一次性关闭做法是否合法?
宝鸡市眉县
其他污染
2015年11月14日被央视曝光后,眉县相关部门责令陕西社会水泥有限公司停产整改。2016年11月,中央环保第二督察组反馈“宝鸡市眉县大湾石英矿等10余处矿区采矿证过期,但仍在生产,废渣沿山体倾倒”问题,其中含社会水泥公司银硐沟石灰石矿。结合该问题整改,责令其全力加快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2018年5月30日,宝鸡市国土局在对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进行预验收时,指出治理工程存在“排水沟有堵塞,排水不畅;崩塌治理坡面整修不够,有滚石现象;拦渣坝排水孔不通;矿区遗留矿渣清理不够”的问题,责令进行整改。2018年6月,省秦岭专项执法检查反馈陕西社会水泥有限公司银硐沟水泥灰岩矿等4户矿山存在“废石弃渣未清理到位,环境恢复治理缓慢”的问题。2018年以来眉县国土局已连续9次下发整改通知和督办函,督促其进行整改。但在2018年9月30日陕西省环保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督查情况的通报》中,仍指出“宝鸡市眉县陕西社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部分矿山生态修复进展缓慢”。因此,针对陕西社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停产整治要求不存在“一刀切”的问题。投诉中反映“县政府不论矿山大小、不论手续是否齐全,一次性关闭做法”与事实不符。
陕西社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原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6年3月18日到期后至今未取得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该矿山原有水土保持方案2016年已过期,新的方案未获批准。因此,目前该公司矿山手续并不齐全。凤县声威水泥全称为凤县声威建材有限公司,2018年11月17日现场检查发现,该矿山采矿证、环评、林地、水土保持、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等相关手续完善。该企业对矿山覆土2500平方米,栽树300棵,播撒草籽100斤,并对部分道路进行了硬化。
不属实
针对反映情况,眉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多次向陕西社会水泥有限公司说明情况,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加大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力度,争取早日治理到位,通过验收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55
631
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宝鸡电机段车间机器发出的噪声和震动严重影响东润枫景小区居民生活,该小区围墙离该电机段距离10米左右。2016年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过,但2年该问题一直没有整改到位,该电机段机器没有任何改造。
宝鸡市金台区
噪音
群众反映的电机段为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宝鸡机车检修厂,该厂建于1959年。近年来,由于城市发展规划建设,2013年6月厂西侧的东润枫景房地产开发项目建成入住,该项目紧临宝鸡机车检修厂,并共用同一围墙,居民楼距厂区围墙最近距离不足10米,群众反映情况属实。2016年12月群众投诉后,企业进行了以下整改:1.对靠近东润枫景小区尘毒治理设备的3个废气排放口已经进行了折弯改造,1个废气排放口采取了加帽降低风速,减少噪声排放强度;2.煮洗库冲洗作业时关闭库房门窗,减少噪声的扩散。3.严格控制内燃机车冬季升温时间和作业地点,(内燃机车升温时需柴油机进行升温加热,柴油机运行过程中产生噪音),在距离西建康城小区较近的东四铁道上只停放电力机车(电力机车不需打温),并尽量减少或避免在晚上22时至次日早上6时之间启动机车升温;同时利用蒸汽管网设施,通过蒸汽循环形式对内燃机车进行升温保护,改变传统机车燃油启动打温模式。4.机车乘务人员及试验人员,按照规定鸣笛,减少并避免不必要的鸣笛噪音。除抢修作业外,避免夜间加班作业,减少鸣笛噪声。基于以上调查结果,认定投诉问题中“该企业没有任何改造情况”不属实。2018年11月17日,金台区相关部门对宝鸡机车检修厂进行现场检查,该厂靠近东润枫景小区的3台风机设备(噪声源)已于2017年9月18日停用,配电箱上均贴有封条;厂内煮洗车库(噪声源)门窗均在关闭状态;内燃机车升温管网设施正常;2018年8月,该厂更换了厂区内机车轨道枕木,降低了机车运行振动;经调阅管理资料,该厂为了控制噪声,分别在2017年12月22日、2018年9月6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厂内噪音排放控制措施的要求》《关于机车出入厂限制鸣笛的要求》,禁止夜间22点以后加班生产作业及限制厂内机车鸣笛;该厂分别在2017年9月12日和2018年8月16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其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结果显示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二类区排放标准,夜间南厂界监测值高于二类区标准系交通噪声所致。
属实
该企业对金台环保分局的历次整改要求均予以落实,且积极进行噪声深度治理,故不存在行政处罚情形。2018年11月21日10时,金台环保分局委托宝鸡文理检测有限公司在临近东润枫景小区的西侧厂界监测两个点位,监测值分别为57.7、55.4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二类区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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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岐山县凤鸣镇北环路斯美特方便面厂,生产中散发刺鼻气体,燃煤锅炉冒黑烟产生烟尘,生产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宝鸡市岐山县
大气、噪音
投诉反映的斯美特方便面厂为河南黄河集团旗下河南斯美特食品有限公司岐山分公司,成立于1994年。2018年11月17日上午,岐山县环保分局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时,企业已全面停产,正在对锅炉房布袋除尘器进行抢修更换。群众反映的“生产中散发刺鼻异味”问题调查情况:异味来源于企业生产过程中调料车间制酱工序、方便面车间油炸工段产生酱料气味,为方便面行业生产共性问题。该企业先后安装有7台油烟净化器。2018年9月17日,企业委托第三方对油烟进行了监测,达到标准。群众反映的“燃煤锅炉冒黑烟产生烟尘”问题调查情况:企业有1台日耗10吨左右的生物质燃料锅炉,配备布袋除尘器和脱硫塔。2018年9月6日,企业委托第三方进行了监测,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均达标排放。2018年11月16日上午10时左右,该企业生物质锅炉布袋除尘器30余条损坏,致使治污设施不能正常运转,瞬时出现10分钟左右冒黑烟现象。群众反映的“生产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问题调查情况:企业生产噪声采取了基础减震及厂房吸声材料等措施隔音降噪,锅炉房风机采用隔音板全封闭。2018年9月17日,企业委托第三方对噪声进行了监测,噪声达到标准。2018年11月16日,该企业生物质锅炉布袋除尘器发生故障后,企业第一时间上报了停机检修报告,岐山县环保分局于2018年11月16日进行了审批,要求企业:一是在停机检修期间,加强生产设备、治污设施管理维护,确保开机后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检修完成后,经批准方可开机生产;三是由岐山县环境监察大队对检修期间、复产后治污状况进行跟踪检查。
属实
2018年11月16日,锅炉布袋除尘器突发故障后,企业采取应急措施到位,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岐山县针对本次信访投诉问题,一是督促企业在原有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对方便面车间东侧加装蒸汽收集管道,统一收集再次进行处理,减少酱料气味影响。二是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更换损坏的布袋,确保烟气达标排放。三是要求企业聘请专家对污染排放情况进行综合会诊,进行深度治理,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对锅炉班班长予以免职,取消2018年度考核奖,并罚款1000元;对2名司炉工分别罚款300元;对生产主管罚款500元;对环保管理小组组长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