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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知识百问百答

发布时间: 2018-04-23 16:08:22 浏览次数:
来源:市政务公开办
来源:宝鸡日报
 
    1.退休人员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吗?
 
    答: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可以被用人单位再次聘用,但是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不再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不再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关系为劳务合同关系。
 
    2.我国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包括哪些范围?
 
    答 :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包括了法定用人单位和视同用人单位两种情形。
 
    第一,法定用人单位,包括三类:第一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第二类“个体经济组织”;第三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民办学校等。
 
    第二,视同用人单位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法执行。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第三,上述用人单位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3.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答: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两者的主要区别有:
 
    法律依据不同。劳动关系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范和调整。劳务关系由《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调整。
 
    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必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不局限于符合劳动年龄条件且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
 
    当事人之间在承担义务方面的不同。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等为职工承担社会保险义务,而劳务关系中相关保险等事项由双方协商确定。
 
    用人单位对当事人在管理方面的不同。用人单位具有对劳动者违章违纪进行处理的管理权。劳务关系中一般只能解除劳务关系或者要求当事人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不存在对其解除劳动合同或给予其他纪律处分形式。
 
    在支付报酬方面的不同。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行使工资、奖金等方面的分配权利。在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支付的为劳务报酬,由双方协商确定。
 
    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关系纠纷发生后,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直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4.挂靠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如何确定?
 
    答: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如果为没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挂靠方,作为出借营业执照的被挂靠方与挂靠方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被挂靠方也可认定为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