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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民在人民网留言反映“高速路毁了我的家,污染严重,渣场违规”问题的答复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6-12 10:39 浏览次数:

2019年5月28日,网民在人民网留言“高速路毁了我的家,污染严重,渣场违规”,接到留言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由河口镇等单位组成调查组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你家原住房位于太凤高速2标夫子岭隧道进口处,属于红线内搬迁户,2018年5月老房拆迁,因你户强烈要求,河口镇人民政府在2标段弃渣场路口为你户批复新宅基地后,你家新建3间彩钢房作为临时性过渡房屋居住。太凤2标段于2018年1月进场,在河口镇核桃坝村九组修建了弃渣场。

经调查组现场调查核实,由于你家房屋距离弃渣场便道仅10米,便道坡度较大,渣土车运载量大,运输车辆产生噪音的现象确实存在,夜晚噪音尤为明显;运输车辆经过时,扬尘较大。你反映邻居王维喜因噪音导致脑溢血发作问题,经核查,王某某患有慢性病,脑溢血发病原因复杂,不能确定为施工震动噪音引起。2019年4月29日,县水利局开展汛前检查,发现弃渣场下游居住的3户群众(你户户主陈某某、户主杜某某、户主王某某)在河道泄洪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建议及时搬迁。

虽然在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噪音、扬尘污染不可避免,但是为将影响降至最小,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要求太凤高速2标段增加洒水频次,降低车速,减少扬尘污染;二是要求太凤高速2标段在晚上22:00点以后,减少渣土车运土频次和数量,严禁鸣笛,降低噪音;三是关于你户的搬迁需求,由于你户(现居住的临时性过渡房屋)及杜某某、王某某2户不属于红线内征迁范围,县政府将督促县高速路协调办、太凤高速管理处和太凤2标段、河口镇尽快拿出具体解决方案,帮助你们搬迁。

感谢你对我县高速公路建设工作的关注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