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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 2019-09-30 17:32:26 浏览次数:
来源: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原文件: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的通知

《宝鸡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2019年第1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原《办法》相比,这次修订的《办法》新增了无偿献血“三免政策”,现解读如下:

 

1、什么是无偿献血“三免政策”?

《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以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主要包括:古大散关景区、炎帝陵、炎帝影视基地、人民公园动物园、鸡峰山景区、钓鱼台景区、周文化景区、五丈原景区、野河山生态旅游景区、张载祠、青峰峡景区、黄柏塬风景区、药王谷景区、关山草原景区、龙门洞景区、雷音山景区、西武当风景区消灾寺景区、灵官峡景区、紫柏山景区、桑树塬稻草艺术园、九成宫景区、嘉陵江源头景区、通天河景区、先秦陵园博物馆、法门文化景区、太白山旅游景区、红河谷景区。

到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包括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

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是指市区公交车。

2、无偿献血“三免政策”是如何制定的?

这次《办法》修订过程中,在市司法局的牵头组织下,通过登报公示、走访调研等多方征求意见,市卫健委、市献血办在借鉴了江苏、浙江等省市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献血者“三免政策”,该政策得到了交通运输和文化旅游等部门的大力支持,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后得以出台。

3、无偿献血“三免政策”有什么意义?

无偿献血“三免政策”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无偿献血事业的重视,对长期固定献血者的肯定和关爱,将极大的促进我市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造福全市人民。我市也成为全省首个出台该政策的地市。

4、无偿献血“三免政策”的范围有哪些?

(1)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银奖、金奖的个人,是指无偿献血达到20次或4000毫升以上、30次或6000毫升以上、40次或8000毫升以上,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发文表彰的献血者。

(2)荣获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个人,是指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并获得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颁发的《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的志愿者。

(3)荣获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是指累计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0年且累计时间超过1500小时,或累计时间超过3000小时,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发文表彰为“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志愿者。

按照《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规定,无偿献血奉献奖奖项每两年申报一次,目前,我市有2940人次符合政策标准。

5、无偿献血“三免政策”的申办流程是什么?

(1)符合“三免政策”办理条件的人员到市中心血站登记,登记时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寸近期彩照两张。

(2)市献血办向有关部门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宝鸡市无偿献血光荣卡》。

(3)市献血办通知符合“三免政策”办理条件的献血者领取《宝鸡市无偿献血光荣卡》。

(4)符合“三免政策”办理条件的献血者凭《宝鸡市无偿献血光荣卡》开通公交卡使用功能即可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凭《宝鸡市无偿献血光荣卡》和本人身份证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举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

6、无偿献血“三免政策”的申办地点在哪里?

市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中心血站)(宝鸡市宝光路55号市中心血站一楼东侧,市内乘坐8、17、28、38、41、61路公交车到“市中心血站”站下车)

集中办理时间:2019年10月28日-11月28日(周一至周五)。

咨询电话:0917-3563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