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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0808417N/2020-01779
发布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0-09-28 09:17:37
名  称: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行动计划(2020—2021)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政发〔2020〕16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行动计划(2020—2021)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28 09:14:03 浏览次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行动计划(2020—2021)》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0日


宝鸡市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行动计划

(2020—202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来陕考察和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关中平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奋斗目标,进一步加快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步伐,着力推进区域文化中心和全国旅游休闲度假中心建设,实现新时代追赶超越目标,按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创新改革为主线,以文旅融合为特色,以补齐短板、解决问题为重点,加快推进旅游发展全域化、供给品质化、治理规范化、参与全民化、效益最大化,构建适应我市全域旅游发展的制度体系、政策体系、规划体系、供给体系、公服体系、质量体系、安全体系和品牌体系,实现以旅游为主导,一二三产高度融合的宝鸡旅游发展新模式。到2021年,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取得成功,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城市和彰显华夏文明的历史文化名城的地位和影响力更加显著,全国旅游休闲度假中心和区域文化中心建设取得重大进步,为关中平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年度目标

2020年,贯彻新标准,全盘部署推进创建工作,形成市县协调的创建梯次和行动计划,年内眉县、凤县、扶风县、太白县、陇县、陈仓区6个县区成功创建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区)。

2021年上半年,麟游县、渭滨区、金台区、岐山县、凤翔县、千阳县6个县区成功创建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区);下半年,宝鸡市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成功。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旅游发展体制机制

1.强化领导机制。健全市委、市政府统筹领导的全域旅游发展领导机制,建立健全旅游发展协调机制,将全域旅游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增加全域旅游在各级、各部门年度考核中的权重,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领导小组专题会常态化研究推进创建工作。建立完善全域旅游创建奖励制度。(市文旅局、市考核办、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2.完善管理机制。强化旅游发展综合统筹协调职能,健全旅游警察、旅游法庭、旅游市场监督等机构。研究建立科学的旅游统计方法,开展旅游大数据统计分析和预测。建立市委、市政府及市人大、市政协针对全域旅游发展的督导机制。强化旅游行业协会组织建设,完善行业自律机制。采用旅游工作听证会、旅游监督员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健全完善社区、居民、游客参与旅游发展的机制。(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统计局、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二)强化政策规划保障

3.创新政策保障。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8〕32号),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宝政办发〔2018〕65号)等文件精神,各县区要出台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工作方案。市发改、财政、自然资源规划、交通、住建、人社等部门要重点针对产业发展、投融资、旅游用地、旅游交通、厕所革命等方面研究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形成全域旅游发展政策保障合力。(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分别负责)

4.深化规划融合。编制完成市、县衔接一致的全域旅游规划体系并印发实施。完善公共服务、乡村旅游、宣传营销等专项规划,形成完整科学的规划体系。强化规、建、管一体化推进,确保规划落地实施。深化旅游与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规划的衔接、融合和多规合一,实现区域资源的有效整合和优化布局。(各县区政府、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文物局分别负责)

(三)优化旅游公共服务

5.完善旅游交通。加快推进宝鸡机场、西法城际铁路、宝汉巴南铁路、眉太高速公路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和低空飞行服务站建设,实现区域内旅游交通“网状”覆盖和“闭环”连接。市区依托高铁、高速等重点交通枢纽,建成和完善市级旅游集散中心;各县区要依托本地区主要交通枢纽建成本区域旅游集散中心,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中、功能完善、科学运营的旅游集散网络。(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分别负责)

6.优化公共服务。加快完善以全域旅游全景图和全域旅游导览图为重点的全域旅游标识体系。依托全市高速干线、交通枢纽,在高铁站、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及进出口等游客密集区设立旅游咨询服务站(点),建成多层次、相互关联的旅游咨询服务体系。落实《宝鸡市旅游厕所建设与管理新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统筹推进城市、景区和农村“厕所革命”及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市完成503座旅游厕所建设任务。完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红色旅游点等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各县区政府、市文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文物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分别负责)

7.发展智慧旅游。加快构建市、县、景区互联互通的旅游运营监测体系,实现交通、气象、治安、客流等相关数据接入,逐步实现行业监管、产业分析、应急指挥、视频监控等应用分析功能。加快建设基于手机端的智慧旅游服务系统,实现旅游信息智能推送和攻略分享,加快智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游客聚集区网络全覆盖。(市文旅局负责,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局、市气象局、各县区政府参与)

(四)提升旅游供给品质

8.强抓精品建设。加快大水川—九龙山、关山草原等国家5A级景区创建和野河山、嘉陵江源头、大东湖、长乐塬工业遗址、秦公一号大墓景区等国家4A级景区创建步伐;积极推进太白山温泉旅游度假区、大水川旅游度假区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凤县县城、太白鳌山旅游度假区等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努力争取实现每个县区有1个5A级旅游景区或2个4A级旅游景区(或省级旅游度假区)。(市文旅局负责,市发改委、市文物局、各县区政府参与)

9.坚持项目带动。落实《宝鸡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和《宝鸡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依托宝鸡丰富的人文历史和自然山水文化旅游资源,打造一批成长性好、带动性强、辐射力广的旅游拳头产品,全市每年完成重大旅游项目不少于30个,每年旅游投资不少于100亿元。加快张载文化园、长乐塬抗战工业遗址公园、华夏根脉历史文化园区、凤县红光沟航天六院工业遗址、鳌山滑雪场运动休闲度假区、吴山景区、天台山景区、常青国际康养基地、融创天朗文旅小镇、西府里民宿文化艺术村落等37个市级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持续推动周文化产业园、卧龙创意文化艺术产业园、太白山文化产业园、陇县秦源文化产业园等10个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加快关山草原、太白山、周文化景区、九龙山—大水川等景区综合提升,打造宝鸡旅游精品工程,增强宝鸡旅游产品的核心吸引力和市场竞争力。(市文旅局、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10.拓展城乡旅游。健全城市休闲娱乐设施,完善体育、娱乐、康养、会展等业态,建设一批生态廊道、城市绿道、游园绿地、城市文化旅游综合体,打造一批彰显城市形象的文化旅游街区。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旅融合项目为抓手,发展一批旅游特色小镇、乡村旅游示范村和特色民宿,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休闲农庄,推出一批集休闲、体验、娱乐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综合体,有序发展乡村康养、乡村运动、乡村研学、乡村休闲、乡村度假等乡村旅游新业态,到2021年建设省级旅游特色名镇23个,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25个。深入开展旅游扶贫,力争旅游扶贫惠及全市96个贫困村。(市文旅局负责,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各县区政府参与)

11.提升要素品质。发展一批文创中心和旅游商品研发企业,开发具有自主IP的旅游商品,强化旅游商品推广营销。提升发展一批特色美食街区和地方特色小吃品牌,推进宝鸡擀面皮、岐山臊子面连锁经营,争创国家级和省级地方特色小吃品牌。积极申报评定一批让游客满意的高星级酒店、文化旅游主题酒店和星级民宿,发展青年旅社和连锁酒店及其他非标住宿。提升文化旅游演艺标准,打造更多体现宝鸡文化底蕴的精品旅游演艺节目,推进非遗、文化演出等与旅游发展深度融合。(市文旅局负责,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参与)

12.壮大市场主体。积极出台优惠政策,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园区”的全链条创新服务体系,培育一批旅游创客基地,吸引各类人才投入旅游创新创业,完善月光经济消费环境,拓展夜间、淡季旅游项目,提供全时、全季旅游产品。吸引更多优质资本投入文化旅游产业,壮大文化旅游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文化旅游企业,支持一批重点旅游企业挂牌上市。(市文旅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13.促进产业融合。打造文化旅游名镇特色品牌,有序发展一批旅游类小镇和富有工业文化特色的工业旅游示范项目。积极发展虚拟现实、3D打印、航空等旅游体验项目,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研学教育实践基地。打造一批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和房车基地。做好国家、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建设和管理工作。(市文旅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健委、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五)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14.强化标准建设。全面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提升旅游标准化水平。积极制定完善地方旅游标准体系,健全融合旅游产品标准。创建一批全国标准化示范区(县)和示范景区,推出各地优质服务商名录。(市文旅局负责,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参与)

15.加强综合监管。健全假日旅游综合保障机制以及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机制,实现依法综合、常态化、全覆盖式监管,坚决杜绝有损我市旅游形象的事件发生;建立旅游诚信联合惩戒机制和旅游企业、个人“红黑榜”,定期公布诚信信息;完善12301智慧旅游服务平台、12345政府服务热线以及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热线电话、咨询中心等多种投诉平台,打造全民监督的旅游服务管理机制。(市文旅局负责,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参与)

16.强化重点提升。建立旅游重点场所、关键部位游客评价制度,完善动态监测与通报机制。创新酒店管理提升办法,在所有涉旅宾馆、酒店中推行星级酒店服务标准,强化规范引领,全面提升宾馆酒店的服务水平;强化旅游餐饮企业监管力度,坚决杜绝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加大对旅行社、旅游包车、导游常态化检查工作,彻底肃清不合理低价游、黑车、黑导等现象。(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17.倡导文明旅游。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和倡议活动,积极推广文明旅游典型。建立健全旅游志愿者服务管理体系,在景区、旅游街区、集散中心、乡村旅游点等设立志愿服务工作站并张贴文明旅游公约,开展文明引导、游览讲解、质量监督、咨询服务、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活动。强化文明旅游宣传力度,加大对旅游不文明行为典型案例的曝光和查处力度,打造文明景区。(市文旅局负责,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各县区政府参与)

18.狠抓旅游安全。建立旅游、公安、交通、应急管理、卫健、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联动的旅游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对旅游景区、旅行社、饭店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设施、旅游包车的日常安全管理,畅通旅游安全风险预警发布渠道。完善110、120、119政府救援以及专业救援体系,完善旅游高风险项目及旅游包价合同旅游保险制度。(市文旅局负责,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参与)

(六)保护旅游资源环境

19.加大资源保护。认真落实秦岭生态保护规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持之以恒守护好中央水塔和民族祖脉,制定本地区生态、人文资源保护方案,加强对绿水青山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人文资源的保护。按照“一县一貌、一镇一色、一村一品”的总体要求,促进城乡建设与旅游发展有机衔接,优化城市风貌和建筑景观,建设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保护古镇和传统村落,留住乡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分别负责,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林业局、市文物局、各县区政府参与)

20.优化旅游环境。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在主要旅游区、旅游廊道、旅游村镇周边实现“洁化、净化、绿化、美化”,在重点旅游村镇实施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三改一整”专项行动。加强居民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旅游氛围。公共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城市公园等公益性场所全部实现免费开放。建立旅游扶贫长效机制,探索多样化旅游扶贫、旅游富民经验模式。(市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别负责,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文物局、市扶贫办、各县区政府参与)

(七)塑造城市旅游品牌形象

21.强化营销保障。扩大文化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建立政府、行业、媒体、公众等多主体共同参与,以及宣传、文化、旅游、体育、商贸、文物等多部门联动营销机制,开展系列宣传推介活动,形成整体营销合力。设立与财政收入相匹配的旅游宣传专项资金,制定并实施旅游市场开发奖励政策,不断拓展客源市场。(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分别负责,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文物局、各县区政府参与)

22.实施品牌推广。合力打造“看中国·来宝鸡”城市品牌和“周秦文化、秦岭山水、西府民俗、红色工业”四大文旅品牌,突出县域特色和文化内涵。加大旅游宣传推广资金投入力度,有效运用高层营销、网络营销、公众营销、节庆营销等方式和渠道,进行目的地营销。利用微博、微信、手机APP客户端、抖音、微电影等多种手段进行创新性营销。加大与驴妈妈网、携程网等旅游网络分销商的合作力度,“借势”营销,推动旅游宣传图片资料进宾馆、进社区、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推进WIFI、二维码全域覆盖,全力提升宝鸡旅游城市形象。(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分别负责,市广播电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参与)

(八)创新全域旅游发展模式

23.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创新旅游管理体制,不断提高旅游业治理现代化水平。强化党政统筹,形成高规格常态化研究部署全域旅游工作的领导机制;建立旅游规划、项目建设、旅游营销等专项工作部门协调会议机制;建立运用合作、合资、股份、债券、上市等现代资本运营手段的市场机制;深化景区经营机制、导游管理体制、营销评价机制等改革,建立保障旅游项目落地的政府配套机制;建立旅游引领多规融合甚至多规合一的规划衔接机制;建立规划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机制、重大项目包抓机制。(各县区政府、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分别负责)

24.创新政策举措。出台综合性产业扶持政策;创新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完善文化产业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在贷款贴息、税收返还等方面完善支持政策;创新旅游投融资举措,将全域旅游项目列入市县区重点项目库,利用PPP项目、企业上市、产业基金等融资方式破解资本瓶颈;创新旅游用地举措,优先保障旅游发展;将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纳入重点人才培养计划,在智库队伍、高级人才、基层服务者等方面建立支持政策。(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旅局、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25.创新业态融合。围绕创建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名镇名村、文化旅游街区和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工业遗产旅游基地、红色旅游基地等,挖掘资源,壮大产业,策划实施重点项目建设,形成旅游+城镇化示范路径;围绕推动乡村振兴,培育休闲农业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充分整合利用我市科技资源和文化积淀,开发文化、科技、生态特征显著的新兴旅游业态;支持旅游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加快全产业链、线上线下全面发展,实现品牌化、连锁化、集团化经营,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26.创新公共服务。完善高铁、高速、国道、景区专线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外部游客可进入性;建设一批旅游风景道、城市休闲绿道等景观廊道。为自助游客提供自行车、汽车或其它专项交通租赁服务,为远程旅游者提供旅游攻略服务。出台厕所奖励办法,提高厕所建设投入力度和管理水平,落实厕所管理所长制和以商养厕机制,确保旅游厕所建设数量和质量。(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27.创新科技服务。提升市县两级旅游大数据中心和智慧旅游运营监测中心建设服务水平,创新建设基于手机端的智慧旅游信息平台,加强旅游大数据的获取、挖掘和应用分析,为游客和旅游企业提供智慧化、个性化服务;鼓励在特色民宿、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等运营服务方面加快创新。(市文旅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28.创新环境保护。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空间治理十大行动,加强旅游环境保护,实施渭河整治工程、湿地保护工程,完善周边旅游公路、自行车道和游步道等游览系统,配套休闲餐饮、精品民宿、户外运动设施和民俗风情活动,大幅提升城乡旅游环境、人居环境和品牌形象。各县区要积极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森林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等。(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29.创新旅游扶贫。按照“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思路,鼓励和引导贫困村、贫困户利用资金、技术、土地、林地、房屋和农村集体资产入股乡村旅游项目和企业,把景区变扶贫基地、旅游项目变扶贫开发区、乡村旅游点变精准扶贫点、农产品变旅游商品、贫困人口变旅游从业者,创新旅游扶贫富民新模式。积极探索实践旅游就业、创业政策供给和激励机制,促进贫困群众充分参与旅游发展实现就业,吸引一批返乡人才、专业人才开展乡村旅游创业,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体系。(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30.创新营销方式。总结经验,创新营销理念,改进营销方式,深化与携程等旅游企业合作,提高营销效果。支持旅游景区、旅行社吸引客源,发行宝鸡文化旅游惠民“一卡通”和旅游套票,办好陕西省九艺节、张载千年诞辰纪念活动、陕西省“农民丰收节”“百合杯”国际乒乓球大奖赛等节庆赛事,将宝鸡文化旅游节、半程马拉松赛、太极拳邀请赛、滑雪节、温泉节等活动办成全国知名的品牌节会。(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分别负责,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参与)

(九)严控四大领域风险

31.杜绝“一票否决”重大事件。创建期间,杜绝发生重大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旅游投诉、旅游负面舆情、旅游市场失信等市场秩序问题和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事件。扎实推进厕所革命,保质保量完成厕所建设任务。(市文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网信办、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32.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对于已发生的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旅游投诉、旅游负面舆情、旅游市场失信问题、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必须迅速整改,积极消除不良影响。加强排查,灵通信息,快速反应,及时妥善处置各类隐患。(市文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网信办、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三、保障措施

33.加强工作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全域旅游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领导。市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好创建工作,并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各县区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确保创建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创建工作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34.保障创建投入。市财政积极筹措保障全域旅游创建资金,保证旅游重大公共项目建设投入,落实高A级景区创建奖补资金。各县区要安排全域旅游创建资金,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环境建设、公共服务、智慧旅游、融合产品、营销推介等重点工作的支持。(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负责,市文旅局参与)

35.狠抓工作落实。市级各部门、各县区要按照我市创建工作计划,认真履行创建职责,对标对表逐一落实创建任务,合力推进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市文旅部门切实担当起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职责,调整创建工作方案,成立创建工作专门机构,配强人员,强化统筹协调,筹备好领导小组会议,抓好日常创建工作的部署、检查和督导。市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认真履行创建工作的指导、培训、初验等职责,分批统筹推进全市全域旅游创建工作。凡是创建不力或进度滞后的县区、考核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各县区政府、市文旅局分别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