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宝鸡市医疗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医疗保障局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搭建公开平台,创新公开方式,提升服务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抓好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落实到位。现向社会公布宝鸡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报告统计数据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宝鸡市医疗保障局制作、获取并以一定形式记录和保存的政府信息数据。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通过“宝鸡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公布了财政预算、决算信息。2020年度,我局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医保政策和工作动态信息共计200余条,我局与宝鸡广播电台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通《宝鸡医保之窗》栏目,定期宣讲政策,解答热点问题,2020年度累计播出20余期。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度,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网上申请,申请公开关于“宝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的政策文件。根据相关规定,我局及时予以答复,同意公开了相关政策文件,并电话联系申请人,对政策规定进行了解释说明。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以制度为抓手,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使政务公开更加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一是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在建立健全相关政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制度的落实,严格信息公开程序,做好政府信息的撰稿校对、保密审查、发布审批和登记等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严谨、及时、准确。二是持续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认真梳理。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要求,明确信息公开的具体责任人和信息员,规范和明确工作职责。同时,加强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充分利用好现有的信息公开平台,登载公开政府信息和医保政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目前没有开设官方网站,负责“宝鸡市人民政府”网站“医疗保障和医疗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两个子栏目的日常更新维护。2020年度,通过“宝鸡市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动态》栏目发布工作动态信息40条,《医疗保障信息》栏目发布医保业务政策信息30余条,《医疗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栏目发布医药价格类信息20余条。我局微信公众号“宝鸡医保”自2019年5月开通至今,目前拥有粉丝数48000余人,2020年累计发布信息600余条,信息内容既包含医保工作动态,又有医保政策的宣传解读,始终坚持每日更新,并不断提高微信文章的可读性和时效性。我局在微信公众号平台还开设了“查询”“缴费”“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等便民服务通道,使广大群众在了解医保政策的同时,能享受方便快捷的“网上医保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和信息化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促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我局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及局属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明确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责任,定期考评科室、局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组织召开局系统政务公开培训会,有针对性地对局系统党员干部开展培训教育,提升局系统党员干部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专业素质、政策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1643070.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系机构改革后新组建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建设、提升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与全面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待拓宽。目前我局只开设有“宝鸡医保”微信公众号这一信息公开平台,同时借助“宝鸡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两个子栏目发布相关信息,信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医保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效果有限,不能很好地满足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二是信息公开落实力度还不够。部分科室公开意识不强,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公开方式单一化、陈旧化,政策解读开展比较少,与真正畅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还有距离。三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还有待于提高。我局人员编制数量少,无法保证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工作人员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今年收到的14件提案建议,其中5件人大建议,9件政协提案(其中7件主办,2件协办),均已答复办结,提案委员满意率为100%。我局选取了3件有代表性的提案,由三名局党组成员进行包抓督办,并由包抓领导直接与代表委员沟通,听取代表委员对提案办理的意见建议,由包抓领导上门向委员反馈办理结果,受到了提案代表委员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