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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0808417N/2021-01507
发布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12-21 14:22:05
名  称: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抓项目稳投资促增长具体措施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政办发〔2021〕32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抓项目稳投资促增长具体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21 14:10:33 浏览次数:

解读链接:关于《全市抓项目稳投资促增长具体措施》政策解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全市抓项目稳投资促增长具体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

全市抓项目稳投资促增长具体措施

为做好今年四季度和明年一季度抓项目稳投资促增长各项工作,全力稳定全市经济增长基本盘,完成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以上的目标任务,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抓项目稳投资促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陕政办发〔202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全力扩大工业投资

1.扩大能源工业投资。加快麟游县招贤煤矿东翼风井及附属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年底前完成年度投资2000万元。抓紧推进永陇矿区后续开发建设。推动中广核陇县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大唐陈仓贾村光伏复合发电项目等7个光伏项目尽快开工建设,争取2022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发电。(市发改委、相关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稳定非能工业投资。加快总投资322亿元的189个工业技改项目建设,确保年底前建成项目91个,完成年度投资48亿元。推进工业新增产能项目建设,积极争取省工信厅支持总投资13.4亿元的17个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对纳入省级重点跟踪服务的工业投资和技改项目,做好月度监测,2021年力争完成年度投资30亿元。对倍增企业和稳增长企业申请全省促产促销奖。精心组织承办好全省钛产业链技改项目融资对接会。(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3.加快交通重大项目建设。2021年力争完成公路投资56亿元。全力加快推进眉太、关环、麟法高速公路建设,争取旬凤高速凤翔段年底前通车;加快鄠周眉高速、宝鸡城南综合客运枢纽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加快推进G310眉县青化至渭滨区高家镇段一级公路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力争2022年内开工建设;加快宝鸡北过境、钓磻高速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宝鸡机场可研审批、总体规划和初步设计编报等前期手续办理。积极争取将宝汉铁路纳入国家铁路发展规划。(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扎实推进钛谷、清溪、陈仓等市区桥梁工程以及新宝路上跨宝成铁路桥拓宽改造、市行政中心人行天桥等项目建设进度。抓紧实施市区断头路、瓶颈路贯通工程,对已经开工的陈仓中路下穿西宝高速通道工程、虢磻桥下穿西宝高速通道工程加快施工进度。加快市区破损道路大修改造、清姜片区老旧小区外改造配套供水管网等工程收尾工作。对已经完成前期手续的石龙路东段、渭滨大道西段拓宽、联盟路南段拓宽、兰宝小区东侧道路、团结路北段道路、团结东路南段6个断头路贯通工程一期,加快推进,确保2021年年底全面开工建设。(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扩大水利投资。加快宝鸡市砂石资源综合利用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太白龙王河水库、南峡沟水库等项目建设进度,力争2021年底前完成年度投资3.8亿元,2022年一季度完成投资3亿元。加快推进通关河和普化水库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做好宝鸡市砂石资源综合利用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饮水工程、渭河生态区治理、水土保持项目等中省资金争取工作。围绕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重要支流治理、水库维修养护、灌溉区建设等方面做好2022年中央预算内项目谋划储备。(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社会民生领域补短板。重点做好教育强国推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脱贫县县级医院、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普惠托育等领域项目建设,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支撑作用。推动宝鸡文理学院科技创新园区暨新校区一期项目开工建设;推进市中心医院港务区分院、市感染性疾病诊疗中心、市中医医院分院等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高新分院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力争2022年一季度前开工建设。(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统筹推进其他领域项目建设。用足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加快城市排水防涝、城市停车场、环保设施、电力管廊、产业和市政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早布局建设物联网、5G网络、智能交通物流设施等新型基础设施;推进县级综合档案馆、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等设施建设;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加快全市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前期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推动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尽快开工。(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大数据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稳步推动住房领域投资

8.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按照商品住房去化周期,合理控制住宅用地供应的规模、布局和节奏。加快推进土地储备制度改革,提高征地拆迁、各项审批业务等工作效率,落实净地出让制度,盘活房地产存量土地。加快实施489个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推进2022年152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加快2021年14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确保渭滨区桑园铺村、渭滨区中铁一局三公司中滩路等6个项目年底前建成;2022年重点推进汇智中心、金台区卧龙寺片区宝嘉厂及林业局、渭滨区三合村三四组等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加快龙丰村、新建路东段等棚户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充分发挥中央投资撬动作用

9.加快专项债券申报、发行使用和监管。持续跟踪省上审核通过258个、债券资金总需求199.40亿元的2022年专项债券项目,争取国道310线眉县青化至渭滨高家镇一级公路建设工程、宝鸡市中心医院港务区分院、宝鸡市渭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宝鸡市砂石资源综合利用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等68个项目进入全省第一批发行专项债券项目清单。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月调度,各县区2020年发行的债券原则上年底前100%支付,2021年第一、二批发行的债券年底前支付率达到50%以上,第三、四批发行的债券项目年底前实现100%开工。建立发行债券资金使用台账,细化债券跟踪监测表内容,对已发行专项债券项目进行实时统计,对零支出或未开工项目,按程序予以调整,并在2022年债券发行时,对该项目单位予以少发或不发。(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对中央预算内投资完成情况进行月通报,年底前各县区2020年资金完成率不低于95%,2021年项目四季度开工率达到100%,明年一季度2021年资金完成率不低于40%。(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推进投资项目进度

11.抓紧盘活投资存量。对9月当月没有报送投资数据的62个项目(零上报项目),逐一查清原因,全力协调解决存在困难问题,抓紧重启项目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除拟申请退库项目外,11月底全市零上报项目处置率达到30%以上,12月底前达到50%以上。(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全力促进投资增量。对2021年度省市县重点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核对,对投资完成进度不到85%的项目, 逐一摸清实际情况,解决存在问题,督促加快项目进度,确保完成年度计划目标;对未开工项目逐一跟踪督办,推动尽早开工;对已开工手续不全的项目,加大手续办理协调解决力度,完善入库相关资料,及时入库纳统。强化县区及项目单位统计业务培训,指导项目单位真实准确报送投资数据,对投资断崖式下滑的县区和数据报送异常的企业做好监测预警。(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持续挖掘投资潜能。积极协调创造条件,对各县区拟纳入2022年市县重点项目,按照成熟一个即开工建设一个,力促总投资47.14亿元的金台区15个市县重点项目提前开工建设。持续推进2021年四季度渭滨区、岐山县集中开工23个、总投资52.64亿元的市县重点项目建设,加快进度形成更多实物工程量。加快2022年一季度新开工重点项目征集工作,力争实现2022年投资工作“开门红”。(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高质量做好2022年项目谋划储备

14.启动重点项目计划编制。抓紧征集编制2022年市县重点项目计划,按照省上要求筛选上报省市重点项目计划,围绕科技创新、碳达峰和碳中和、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抓紧谋划一批打基础、利长远,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项目。根据2022年省市县重点项目筹备情况, 适时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2022年一季度省市县重点新开工项目开工率达到30%以上。(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抓好中央投资项目储备。对标国家政策,做好2022年专项债券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谋划储备申报工作,做深做实前期工作,提高项目谋划质量和申报成功率。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积极谋划申报项目,2022年各县区通过国家审核的专项债券项目个数原则上不低于2021年水平。(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引导要素向项目聚集

16.推行“亩均论英雄”。严格执行《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宝政发〔2021〕15号),全面建立全市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会商机制、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机制、新增项目亩均效益提升长效机制,探索差别化要素配置政策,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提高利用效率,推动企业、行业、区域单位土地面积产出效益稳步提升。(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进融资平台整合升级。按照“重组、整合、提升”的思路,加快市级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设立1家综合性公司(市投资集团)、9家专业性公司(安居、工业发展、交通发展、城市水务、水环境、文化旅游发展、民生发展、农业发展、财投),形成“1+9”市级投融资体系。争取2021年年底前组建或者优化市投资集团1家综合性公司和安居、工业发展、交通发展、城市水务、水环境、文化旅游发展、财投等7家专业性公司。争取省级财政对市县融资平台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有关贴息支持。(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宝鸡港务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大总部企业和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严格落实《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十条政策》,精准谋划总部经济招商活动,深度对接,加强跟踪监测和保障服务,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协调解决企业落地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确保企业“引得来、落得住、发展快”。 加大已签约招商引资项目保障推进力度,加快推进总投资30亿元扶风县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落地实施,力争2021年年底前投资10亿元一期工程开工建设,持续推进二、三期项目落地事宜。(市财政局、市招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宝鸡港务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9.强化考核督导。市稳投资专班办公室按月通报各县区投资增长情况,对投资增速后3名的县区开展稳投资专项督导。对稳投资成效较好的县区在项目申报、资金争取上给予倾斜支持。(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夯实国企责任。实施市属重点企业投资“月简报、季分析”制度,逐一核对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夯实企业稳投资工作责任,落实企业年度投资任务。对国有企业稳投资举措落实情况、年度投资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强化服务保障。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和省级重点项目的用地手续办理情况进行梳理,形成未落实清单台账,逐一销号;开展下沉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做好土地组件报批。积极做好市级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和工业技改等项目选址、工艺、环保设施及政策咨询,开辟绿色通道、压缩审批时间,积极对接上级业务部门,做好协调沟通。对符合审批条件的项目,依法依规批复节能审查,抓紧启动项目建设。通过提前介入、项目管家、建立台账、精准辅导、告知承诺等措施,为项目提供全方位服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2.狠抓任务落实。以上提出的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市稳投资专班全部纳入监督检查事项清单,市发改委等市级部门切实抓好常态化监督检查,任务到县区、到项目、到企业、到人员,到部门、到数据、到举措、到时限,按月督办、紧盯不放,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市政府将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政府督查室、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