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94103078Q/2021-00200 | 发布机构: 宝鸡市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1-03-1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有 效 性:有效 |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春节期间全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2月8日,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联合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6部门组成市烟花爆竹联合执法督查检查组,对陈仓区、千阳县、陇县3个县区7个乡镇的26户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进行了联合执法督查检查。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设点连锁经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情况。对零售店(点)是否依法进行安全许可,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量存放、摆放是否规范,是否按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设点连锁经营“十统一”要求进行安全管理,烟花爆竹进货渠道、产品包装标识、流向登记是否符合规定,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疏散通道、消防器材等是否满足需要,是否销售超标违禁、假冒伪劣、非法生产、专业燃放类A、B级烟花爆竹,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检查。
此次联合执法督查检查,现场指出并当场纠正零售店(点)违规行为30余条,当场清点没收违规超标烟花爆竹60余箱,发现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1起,现场查扣涉案烟花爆竹12箱,交由公安机关审查涉嫌违法人员1名。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要求3个县区要牢固树立“群众过节、我们过关”的安全意识,突出抓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一要严格安全检查和监管执法,坚持每天巡回深入各镇检查烟花爆竹市场安全,排查各镇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等各环节安全风险,对不符合安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零售店(点)坚决“零容忍”。二要严格“打非”高压措施,联合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超范围销售等违法行为,强化源头追溯管控。三要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坚决防范各类烟花爆竹事故,确保岁末年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