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策

索引号:010808417N/2021-00237
发布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3-29 16:38:39
名  称: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宝鸡市促消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政办函〔2021〕16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宝鸡市促消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29 16:32:02 浏览次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促进消费工作的统筹协调,推动全市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建立宝鸡市促消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统筹协调全市促进消费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限上单位培育入库支持办法,推进限上单位、“大个体”、电商企业培育入库和知名品牌在宝注册分支法人公司入库等重点工作。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各县区、各部门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工作成效。

二、人员组成

召集人:李 瑛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韩景钰   市政府副秘书长

段葆青   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张银科   市发改委党组专职副书记

任晓俊   市商务局副局长

金耀虎   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

江 瑜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王平虎   市统计局副局长

乔建君   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黄同治   渭滨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刘 梅   金台区副区长

高 君   陈仓区副区长

翟晨辉   凤翔区副区长

刘建军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鲍小凤   扶风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广恒   岐山县委常委、副县长

曲永宏   眉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梁永明   千阳县副县长

闫秉云   麟游县委常委、副县长

孙玉善   陇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马小锋   凤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张宏斌   太白县委常委、副县长

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调整的,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职责分工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消费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促消费活动。巩固提升现有限上单位业绩,引导具有发展潜力的商贸企业做大做强。对辖区内商贸单位(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大个体)进行调查摸底,组织动员企业申报入库。积极培育限上企业,督促指导企业按时报送社零数据。

(二)市商务局:下达年度社零及纳统计划,挖掘消费潜力,指导县区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引导消费升级。加强社零增长及限上单位(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大个体)培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汇总相关情况、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三)市发改委:牵头制定新入库限上单位奖励扶持政策,监测研判全市市场消费形势,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相关意见措施。

(四)市统计局:加强统计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负责对县区进行入库业务培训指导,审核商贸单位(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大个体)入库申报材料,指导做好资料完善及申报工作。指导各县(区)统计部门做好商贸单位的纳统工作。适时调整全市限下抽样调查样本企业,提高样本企业代表性,客观反映我市消费实际。

(五)市税务局:对全市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及“大个体”经营状况及纳税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已经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商贸单位及时向市商务局、市统计局通报反馈。定期向商务、发改、统计等部门提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及“大个体”的纳税数据。定期对拟入库商贸单位开展税收检查。积极配合商贸单位做好限上申报工作。

(六)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引导督促销售额达标且符合企业法人登记条件的个体户办理“个转企”登记注册手续。协助做好零售、住宿、餐饮及“大个体”的培育、扶持、排摸、申报工作。

(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商贸单位注册登记、商贸服务等有关事项的审批工作。

四、工作制度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紧急的专项工作经召集人同意可召开部分相关部门参与的专题会议。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由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联席会议办公室征求各单位联络员意见建议,征集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的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市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