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94103078Q/2021-00459 | 发布机构: 宝鸡市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1-07-0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有 效 性:有效 |
5月31日至6月3日,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平定带领陕西煤监局、咸阳分局相关同志对宝鸡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6月1日,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现场抽查了郭家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对该矿“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机电运输、人员配备和培训考核、应急救援、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爆破器材及火工品管理等方面逐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并深入1310皮带顺槽、东翼辅运下山、东翼回风下山、东翼瓦斯泵站、一盘区立井下口等井下重要场所,对现场设备安装情况、顶板支护情况、防冲措施落实情况、瓦斯预抽情况、排水系统、通风系统、运输系统等运行情况进行了严格检查,查处问题隐患12条。
6月2日至3日,检查组对宝鸡市政府、麟游县政府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开展煤矿安全准入审查工作、推进淘汰落后煤矿工作、督促落实煤矿事故责任追究及防范措施、开展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督促落实煤矿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研判、督促落实煤矿重大灾害治理、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建设这十一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监督检查,并下发了监察建议书。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宝鸡市政府、麟游县政府在煤矿安全监管方面所做的工作。同时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二是进一步强化煤矿三年整治专项行动,对煤矿企业三年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动态监管;三是督促煤矿企业加大灾害治理力度,扎实落实灾害治理措施;四是夯实监管责任,强化煤矿民爆物品监管;五是加强应急值守,认真开展“雨季三防”专项检查。
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维军、宝鸡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彭世忠、市煤矿救援服务保障中心主任孙建新,麟游县县委常委、副县长闫秉云,市县相关部门分管同志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