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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12081H/2021-00468 发布机构: 宝鸡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1-07-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 效 性:有效

关于公布宝鸡市2021年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1-07-13 14:37:44 浏览次数:
来源:宝鸡市教育局

根据《宝鸡市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宝市教发〔2021〕141号)和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经市教育局研究,确定我市2021年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40分,艺体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10分。现就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考生于7月14日8:00至7月16日18:00,登录宝鸡教育云平台“中考中招系统”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者视为放弃参与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二、全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统一执行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艺体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艺体特长生须专业测试成绩合格。

三、宝鸡中学、宝鸡南山中学对中考成绩668分以上(含668分)的考生,均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其他考生按物价部门审批(备案)的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执行。

四、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按照考生中考成绩、招生范围和所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为指导考生和家长理性填报志愿,根据各县区招生计划公布公办普通高中指导线如下:渭滨区、金台区504分;陈仓区、凤翔区476分;岐山县、扶风县、眉县474分;陇县、麟游县465分;凤县444分;千阳县、太白县440分。

五、民办普通高中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将面向全市征集志愿并组织补录。

附件:宝鸡市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咨询电话



宝鸡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2日



宝鸡市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