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已经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0日
《宝鸡市”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宝政发〔2021〕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