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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7-23 09:57:35
名  称: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政办函〔2021〕36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23 09:48:58 浏览次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和市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办理,按期答复

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承办单位要加快办理工作速度,于9月15日前全部办复完毕,统一格式向代表委员书面答复,并抄送市人大代工委、市政协提案委、代表选举单位(县区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督查室(各一式两份),并将答复函(电子版)上传至市政府政务督查系统。需要调整办理单位的,应在建议提案交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调整意见,逾期不予变更。建议提案办结后,各承办单位应尽快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建议提案答复函。

二、规范程序,注重实效

一是及时签收。人大代表建议通过市政府政务督查系统交办,政协委员提案通过市政协提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baojizx.cn)交办,各承办单位要及时接收核对。

二是加强沟通。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办前、办中、办后积极主动联系代表委员,充分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并如实填写《代表(委员)联系沟通记录表》(见附表4)。

三是紧密配合。建议提案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协办单位要于1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送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汇总后书面答复代表,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做好代表、委员的走访、答复等工作。

四是提高办理质量。市政府将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行清单式管理(附件5),各单位要建立办理工作台账,对答复函涉及的任务事项,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及阶段性目标,确保答复工作任务落实。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包抓的重点建议和提案,由相关承办单位按程序办理后,答复意见报市级包抓领导审定后答复。

三、强化督查,抓好落实

为了进一步推动建议提案得到妥善落实、解决,市政府将加大督查力度,根据各承办单位建立的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工作台账内容及答复函的承诺事项,采取不定期抽查、走访等形式,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督促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附件:1.2021年建议提案交办任务表

2.建议提案答复函格式

      3.建议提案答复函征求意见表

      4.代表(委员)联系沟通记录表

      5.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清单表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联系电话:3260091


附件1

2021年建议提案交办任务表

承办单位

建议编号

小计

提 案 编 号

小计

合计

市发改委

9、12、13、20、22、78、79、118、141、146、150

11

43、53、87、109、140、153、188、211、253、256、272、279、284、309、334、362、364、373、380、381

20

31

市教育局

2、5、26、38、50、80、152、156、163

9

4、15、17、28、29、38、40、46、61、68、69、80、81、83、86、89、107、182、194、197、214、243、244、263、275、279、297、325、327、330、340、346、353、356、361、372、384、391

38

47

市科技局



2、50、142、215

4

4

市工信局

23、87、88、111、137、146

6

1、2、6、7、8、9、50、55、65、71、114、138、143、158、204、253、256、269、282、299、317、320、365、380

24

30

市国资委

111、137

2

55、216、237

3

5

市公安局

6、41、44、55、60、64、67、89、97、98、110、123、134、153、160、161

16

35、48、69、91、96、97、119、124、128、131、139、149、150、161、174、184、186、212、228、243、271、294、296、329、386、397

26

42

市民政局

28、69、72、86、142

5

12、42、57、62、76、93、98、213、224、225、250、254、293、314、399

15

20

市司法局

122

1

177

1

2

市财政局

7、30、31、96、97、104、116、117、126

9

2、10、178、205、248、275、378

7

16

市人社局

41、86、123

3

4、27、52、181、235、246、343、380、384、399

10

13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5、90、91、93、114、130、131、132、140、144

10

30、54、77、129、153、154、157、160、190、200、226、231、255、261、273、294、336、374

18

28

                                                                2021年7月12日

承办单位

建议编号

小计

提 案 编 号

小计

合计

市生态环境局



72、78、79、104、175、179、241、247、289、312、373

11

11

市住建局

16、20、21、29、42、43、47、56、58、60、62、79、84、91、92、99、107、112、113、114、131、153、154、157、159、161

26

11、27、34、41、44、45、47、60、64、72、77、111、115、129、133、136、153、160、162、167、168、186、189、191、199、201、226、227、238、241、251、268、280、294、375、377、384、390、396、145、200、385、94、374

44

70

市城管局

48、79、114、153、161

5

33、44、58、75、118、125、126、132、146、147、148、155、249、270、280、288、292、366、394、59、385

21

26

市交通局

8、15、18、25、37、39、40、46、52、54、59、60、63、68、74、76、85、108、109、113、125、135、149

23

56、97、99、135、141、145、210、221、230、272、274、285、287、295、304、306、313、316、318、326、333、335、337、339、352、367、371、376、388、389、401

31

54

市水利局

27、51、77、151

4

22、25、32、104、122、234、237、267、277、297、347

11

15

市农业农村局

3、4、24、105、136、138、147

7

3、13、14、18、19、21、23、49、63、73、103、110、163、172、187、208、222、233、239、261、273、291、319、320、321、349

26

33

市商务局



109、138、140、205、206、235、358、359、319、303

10

10

市文化旅游局

10、16、139、143、148、152

6

14、25、26、32、73、74、106、121、122、173、203、219、220、234、252、266、284、322、324、333、353、354、360、363、383、315

26

32

市卫健委

31、32、33、61、102、162

6

27、31、35、37、42、67、70、84、85、90、92、101、107、116、120、123、164、185、190、196、259、265、293、298、307、314、392、400、278、342、93

31

37

承办单位

建议编号

小计

提 案 编 号

小计

合计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29

1

1

市应急管理局

13

1

152、207、289

3

4

市市场监管局

121

1

36、58、82、84、88、103、130、177、209、217、228、240、245、264、303、310、311、317、341、393

20

21

市林业局

14、65、124、128

4

39、165、260、262、305

5

9

市体育局

100

1

32、307、340

3

4

市文物局

17、84

2

16、202

2

4

市宗教局



225

1

1

市人防办



24

1

1

市乡村振兴局

11、125

2

3、18、20、21、73、117、134、144、180、183、222

11

13

市行政审批局

79、103、107

3

176

1

4

市医疗保障局

33

1

190、370

2

3

市大数据局



193

1

1

市机关事务局

158

1

231、348、368

3

4

市招商局



127、169

2

2

市税务局

121

1



1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

43、45、70、94、101、127

6

100、112、151、166、171、198、249、259、276、308、323、331、344、355、387、395

16

22

市港务区管委会



51

1

1

投资集团公司



286

1

1

市房屋征收办

95

1

95、382

2

3

市邮政管理局

123

1

102、328

2

3

承办单位

建议编号

小计

提 案 编 号

小计

合计

市职转和营商办



108、138、332、398

4

4

市金融办

106、145

2

2、7、66、170、236、345

6

8

职业技术学院



113

1

1

岐山县政府



302

1

1

眉县政府

81

1

315、359

2

3

凤县政府



378

1

1

陇县政府



219

1

1

金台区政府

37、53、55、57、58

5

159、257、379、382

4

9

渭滨区政府

100、161

2

105、252、281、283、301、338

6

8

陈仓区政府



350

1

1

凤翔区政府



16、55、216、237、351、352

6

6

附件2

                                          类别:

宝鸡市XXX局(委、办)   签发人:

宝XXX函〔2021〕  号

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XXX号

建议的答复函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XXX的建议》(第XXX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宝鸡市XXX局(委、办)

                 2021年  月  日

(联系人:XXX,电话:XXX)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县区人大常委会、

          市政府督查室。

                                         类别:

宝鸡市XXX局(委、办)   签发人:

宝XXX函〔2021〕  号

对市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第XXX号

提案的答复函

XXX委员(单位):

    您提出的《关于XXX的提案》(第XXX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宝鸡市XXX局(委、办)

2021年  月  日

(联系人:XXX,电话:XXX)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附件3

代表建议答复函征求意见表

建议编号


承办单位


联 系 人


电    话


建议题目


对答复函的意见:(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

对办理单位工作的意见:(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

代表签名


时  间









注:此表与答复函同时送代表;代表签字后由承办单位送市政府督查室,

    不填写视为满意。

政协提案答复函征求意见表

提案编号


承办单位


联 系 人


电    话


提案题目


对办理工作

的评价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对答复函及办理工作的意见:

提案者签名

(单位盖章)


时  间









注:此表与答复函同时送提案者;提案者签字后由承办单位送市政府督查室,不填写视为满意。

附件4

  (单位) 代表(委员)联系沟通记录表

   建议       提案

建议(提案)号

联系沟通时段

联系沟通时间

建议(提案)办理责任人

是否与代表(委员)当面沟通

未与代表(委员)当面沟通的原因

备   注


办前






办中






办后







办前






办中






办后







办前






办中






办后







办前






办中






办后






说明:1.在表头用“√”勾选此页走访记录表的类型;2.原则上要求必须与代表当面

       沟通,并在备注栏由代表签名。如因特殊情况未与代表当面沟通,请在备注

       栏注明采取何种方式进行了沟通;3.此表于和建议提案答复函一并报市政府

       督查室;

附件5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清单表

单位:                                         □建议         □提案                       时间:    年    月   日

建议(提案)号

办理单位

代表建议

(委员提案)

承办单位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专题会议研究情况

已完成(采纳)事项

已推动的工作

待落实事项、时限

备注

主办

协办

(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