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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0808417N/2021-00570
发布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8-17 15:02:43
名  称: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政办函〔2021〕45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8-17 14:54:10 浏览次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和全省防震减灾联席会议有关要求,切实提高全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和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1年度防震减灾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震情监视跟踪

地震部门要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变化,科学制定震情短临跟踪方案,及时跟踪我市及周邻地区的地震活动,科学把握震情发展趋势,力争做出有减灾实效的预测预报。加强地震台网日常维护和观测环境保护,提高监测质量,确保地震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进一步强化防震减灾“三网一员”队伍建设,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培训和演练,切实做好宏观观测、灾情速报和科普宣传工作。加强市地震监测中心、汤峪地震台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网格化管理,年内建成市地震预警中心并运行,有效提升全市地震监测水平和预警能力。

二、抓好地震风险防范

地震、应急管理等部门要组织实施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确保年底前完成加固任务30%以上。地震部门要会同各县区政府开展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切实做好地震安全隐患防范治理工作。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自愿参保、财政支持”的原则,常态化推进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地震、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要加强抗震设防监管,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执法检查,强化减隔震、结构检测等新技术应用,不断提高城市建筑抗御地震风险能力。地震、住建部门要加大农村工匠培训力度,全方位服务指导农居建设的选址、设计、施工等环节科学有序实施,提高农村房屋抗震能力。发改、地震部门要科学编制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做好与各级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衔接,加快推进规划的编制评审和发布实施。

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优化和健全地震应急指挥协调、响应联动机制。应急管理、地震部门要组织重点行业、学校、医院、社区(农村)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应急抢险演练和地震疏散演练,提高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标准化避难场所建设力度,新建、提升一批临时避难场所(设置必要的应急标识标牌),完善避难场所设施功能,满足辖区群众避灾避险基本需求。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救援队伍培训与演练,提升应急救援综合能力。发改、应急管理、商务等部门要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机制建设,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宣传、地震、教育、科技等部门要巩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部门联合机制,利用“7.28”“12.4”等重要时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群众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

四、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重要性,将防震减灾工作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逐级夯实责任,强化推进举措,研究解决问题,确保防震减灾各项工作抓紧抓实。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持续健全完善考核体系,按照年度目标责任书分解细化各项任务,并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清单,实行销号管理,逐项跟进督办,全力推动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