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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0808417N/2021-00605
发布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8-27 15:47:47
名  称: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政办函〔2021〕47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8-27 15:37:47 浏览次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1年宝鸡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务公开工作。

评估指标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陕政办函〔2021〕45号)制定,分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两个版本,分别从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参与、服务公开、平台建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组织保障六个方面设置评估点。各县区、各部门要对照评估指标开展全面自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政务公开,着重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及利企便民举措和各类规划信息、财政信息、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主动公开,依法妥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将委托第三方机构于10月—11月集中开展,评估结果将作为政务公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1年宝鸡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县区政府版)

2.2021年宝鸡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市级部门版)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9日

2021年宝鸡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