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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鸡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1-08-04 16:06:16 浏览次数:
来源:市政务公开办

原文链接: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2021年6月28日,宝鸡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宝鸡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1年7月20日,市政府以宝政发〔2021〕7号文件正式印发《宝鸡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一、起草过程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新时代追赶超越的关键之年。为了科学制定宝鸡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发改委在认真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全国和全省发改工作会、省市委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精神,特别是深入领会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基础上,紧扣上级要求,准确把握发展方向和重点,并就宏观政策导向、指标体系、重点工作,以及2021年新增项目、新增产能、重点企业发展态势等方面,与省发改委,以及市统计局、市工信局等部门进行了沟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初稿形成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充分讨论修改,同时积极做好与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观点、各类数据、预期目标、重点任务的衔接。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全力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持实业立市、工业强市、质量兴市,突出政治引领、产业引领、创新引领、品质引领、项目引领、开放引领,实施“一四五十”发展战略,推进关中平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确保“十四五”发展高点起步、良好开局。

三、预期目标

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以上,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5%以上,地方财政收入增长5%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和8.5%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左右。

四、主要任务

一是强化项目支撑带动,高标准谋划项目,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力促经济平稳运行;二是坚持以创新为引领,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工业强市“1459”工程,做强优势产业集群,不断提升创新驱动能力,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是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促进传统消费升级,扩大文化旅游消费,支持发展新兴业态,最大限度挖掘激活消费潜力;四是以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为重点,建立区域协调发展机制,积极推进城市更新行动,高质量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五是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对外开放通道,推动外贸提质促稳,持续扩大招商引资,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六是围绕“一山一水一平原”格局,狠抓污染防治,推进节能减排,开展绿化美化,促进绿色生态发展;七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推动稳就业,优化提升公共服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八是加快编制专项规划、县区规划,做好与市“十四五”规划的衔接,形成全市统一的规划体系,科学设置年度目标,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确保“十四五”规划起好步、开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