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9MB2906535Q/2021-00532 | 发布机构: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2021-08-0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有 效 性:有效 |
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高新区住建局: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二类地区(宝鸡市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凤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50元。从2021年8月5日开始,在申请宝鸡市区公租房时灵活就业人员的收入标准调整至1850元/月。
根据宝鸡市统计局官方网站公布的统计数据:2020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209元。从2021年8月5日开始,在申请宝鸡市区公租房时家庭人均收入标准调整至3017.42元/月。
宝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