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4276/2021-00844 | 发布机构: 宝鸡市医疗保障局 |
生成日期: 2021-09-2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有 效 性:有效 |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宝鸡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经办规则(试行)》(宝医保发〔2019〕106号),经岐山县医保经办中心初审,市医保经办中心组织工作组现场评估,9月22日市医保经办中心第17次办公会议研究,拟将宝鸡蔡家坡普安医院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结算范围,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宝鸡蔡家坡普安医院,位于岐山县蔡家坡镇渭北东路,是一所二级综合医院,规划床位800张,医院现有各类医学专业技术人员250余名,设有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消化科、呼吸科等科室。
广大干部群众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形式向市医保经办中心反映。
公示期限: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30日。
公示电话:0917-3901908 0917-3901861
公示邮箱:xyglk3901908@163.com
受理科室:宝鸡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协议管理科
受理地址:宝鸡市金台大道陈仓园市民中心西楼306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08:30-12:00,13:00-17:30
宝鸡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