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回应舆论关切,切实把财政信息公开、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放到首位。现通过“宝鸡市财政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宝鸡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深化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对重要财政信息公开的要求,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不断增进服务水平,大力做好舆论宣传,全年通过局政府网站、局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信息1147条,为努力构建透明政府贡献力量;全年答复办理群众咨询投诉35件,积极回应了群众关切,真正发挥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为群众服务;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6项,全部主动与申请者对接,促进事项高效办理,获得了群众一致好评,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
2021年,我局在持续推进并细化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实行财政收支信息定时公开制度,运用详细的数据,分析当期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回应舆论关切。并对中省重点财政领域直达资金安排情况进行了细化,极大方便了群众了解“钱为民所用”的切实含义。依托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面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预算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成交结果、评审专家入库信息,以及投诉举报处理、监督检查处理信息,发挥“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作用,通过宝鸡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工作动态信息,着力打造透明采购、阳光采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6 | 1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4 | 1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6 | 1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多成绩,但与上级对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咨询投诉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在接收后各科室办理效率、质量上存在差异。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丰富局网站信息公开内容,充分运用好微博、微信、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信箱等,拓宽新媒体政务公开全方位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建设局政务公开监管服务机制,定期组织公开业务培训,强化监管协作,互相学习,不断提升财政干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收到并主动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6件,按有关办理时限要求将依申请公开内容及时向申请人公开,同时进一步完善了财政预决算信息、政府性债务等重要信息网络公开。
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局未对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2021年,我局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0件、市政协委员提案9件,均全部办结,答复函按要求在网上公开。
宝鸡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