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宝鸡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宝鸡市地方志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宝鸡市地方志办公室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以本办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渠道,深入推进地方志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
一是完善基础信息公开。经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整合及调整,公开了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规范了领导简历信息。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对于《关于征集宝鸡市方志馆馆藏资料的通知》等文件,宝鸡市地方志办公室印发了相关说明并予以公开,通过对征集范围及方法的明确,提高了解读效果。三是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规定要求,按时对本单位预决算及相关报表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宝鸡市地方志办公室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公开文件的审核。公开文件程序规范,按照流程逐级审核,做到责任明确,2021未发生因发布错误信息引起的舆情。二是按规定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严格按照年度报告格式要求起草年度报告,做好数据统计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公开年度报告内容。
(四)平台建设
做好地方志办公室网站管理维护工作。2021年,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地方志法规政策、重点工作和动态等信息211条。信息发布坚持“三审制度”,信息发布程序规范,责任明确。并由地情信息科安排人员坚持每日读网制度,全年未发生网络安全问题。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完善《宝鸡市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及政务公开管理办法》,落实分工责任,规范网站维护管理。二是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坚持坚持“一信息一审核”,信息由科室初审、办分管领导审核、办主要领导审定签发,规范管理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队伍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增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2022年,我办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对照文件规定,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二是加强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人员业务技能及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牢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办未收取过信息处理费。
宝鸡市地方志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