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0808345X/2022-00177 | 发布机构: 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局 |
生成日期: 2022-01-3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有 效 性:有效 |
宝鸡市工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现公布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主动信息公开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要求将权责清单、机构职能目录、政府采购、年度报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政策法规、工作制度、工作动态、预决算等相关政务事项及时在局网站进行公布,2021年主动公开信息216条,其中政务动态更新144条。全年网站独立用户访问总量为240133个,网站总访问量为469300次。
(二)政民互动交流情况。认真履行主责主业,做好有关行业政策解读,全年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3件。全年共收到局长信箱留言25件,全部办理完结,平均办理时长3个工作日,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均依法、全面、准确地做好公开工作,政民互动形式更多样、内容更丰富、程序更规范,群众获取信息渠道更便捷。全年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利用“宝鸡工信”微信公众号,“宝鸡市工信局”微博号传播工信声音、展示工信风采。截止2021年年底,“宝鸡工信”关注用户达到1208人,“宝鸡市工信局”关注用户达到1546人,“两微”全年共计发布信息208条。
(四)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政务公开管理办法》,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网站和新媒体运营管理。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网上发布的信息均由经办人确认、科室负责任把关、分管领导审批再公开,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规范管理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高质量、高标准发展,但对标中省市要求和社会公众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科室和单位信息公开依然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政策信息的解读还不够全面,对外宣传的实际效果有待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还不够丰富,影响范围还不够广。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创新栏目设置,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强化监督检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主动加强与市政务公开办工作联系,不断完善和优化公开栏目,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及时做好网民留言及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反馈工作,促进网上互动。三是在系统内外加强宣传,推动市工信局全体干部职工及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