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策

索引号: 016004276/2022-00830 发布机构: 宝鸡市医疗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2-09-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 效 性:有效

2022年宝鸡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问答(三)——便民篇

发布时间: 2022-10-18 14:31:21 浏览次数:
来源:宝鸡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集中缴费期为2022年9月至12月,错过集中缴费期将再等一年,请大家一定记得按时缴费。

(十一)2022年城乡居民缴费渠道有哪些?

答: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选择自行申报缴费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办理缴费。

1.合作银行缴费渠道。工商银行(柜面、手机银行、网点智能终端、“工商银行陕西分行”微信公众号-生活缴费-社保缴费);建设银行(柜面、智慧柜员机、手机银行、裕农通金融服务点、扫码支付、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中国银行(柜面、手机银行);农业银行(柜面、掌银);邮储银行(柜面、手机银行);光大银行(微信城市服务、“社保云缴费”小程序);陕西信合(柜面、ATM、网银、手机银行、助农E终端)。

2.第三方缴费渠道。中国银联(云闪付App,社保费客户端云闪付支付二维码);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陕西社保缴费功能);微信(城市服务-陕西医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3.税务部门缴费渠道。缴费人可关注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通过纳税服务-社保缴费功能进行缴费,也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参保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缴费。

(十二)医保缴费后,可以申请退费吗?

答:参保人成功缴费后,一旦进入待遇享受期(2023年1月1日起),个人缴费不再退回。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区参加居民医保,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办理个人退费。

(十三)参保缴费凭证如何获取?

1.缴费人通过金融机构各渠道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以电子订单支付凭证、自助设备机打小票或者对应银行柜面打印的《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为缴费依据。

2.缴费人通过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银联“云闪付”、光大银行微信小程序“社保云缴费”、支付宝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可以作为缴费依据,确需纸质缴费票据的,请通过银行柜面缴费并领取专用缴费票据或在缴费完成3日后前往参保地对应主管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打印完税证明。

3.线上凭证获取方式。缴费人通过任意渠道完成缴费3日后,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选择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凭证进行打印;或搜索“陕西省电子税务局”,选择“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税收完税(费)证明”进行打印。

(十四)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人员待遇有什么影响?

答: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需参保且政策允许参保的特殊人员,按全省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完成参保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从居民医保缴费后的次月算起。个人缴费享受分类资助的参保人员,应在集中缴费期参保,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的人员,不享受个人缴费分类资助政策,可按全省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缴费后,享受原身份认定的医保待遇,待遇享受期从居民医保缴费后的次月算起。

参保年度内动态身份变更人员,身份变更的次月起享受身份变更后新身份相应医保待遇。跨月住院期间身份变更人员,当次住院按有利于参保人员待遇享受原则执行。

温馨提示:在参保缴费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当地税务或医保部门联系。

缴费咨询: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3212366进行咨询。

政策咨询:可以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或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医保经办

电话

医保经办

电话

渭滨区

8615590

凤县

4805204

金台区

3153819

岐山县

8226110

陈仓区

6216551

麟游县

7965186

眉县

5547108

扶风县

5215607

凤翔区

7216396

千阳县

4241333

太白县

4951606

高新区

3780302

陇县

4608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