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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04276/2022-01457 发布机构: 宝鸡市医疗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2-1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 效 性:有效

宝鸡:城乡居民“两病”与慢性病门诊用药保障全覆盖

发布时间: 2022-11-11 15:34:19 浏览次数:
来源:宝鸡市医疗保障局

搭建一站式结算系统、打通零售药店“两病”购药通道、开展药品配送服务……11月9日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自去年我市被确定为全国“两病”门诊用药专项行动示范城市后,全市多措并举提升医保服务能力,实现城乡居民“两病”与慢性病门诊用药保障全覆盖。

我市为此成立了市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医保、财政、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印发《宝鸡市关于规范和加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细化工作内容。首先升级改造了基层医药机构医保、卫健网络平台,对全市4747家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实现医药机构服务点线相连、信息共享、申报购药闭环服务,形成“两病”、门诊慢性病患者5分钟购药圈。开发了“门诊慢病信息系统”,医保、医药机构系统可互联,融申请、认定、问诊为一体,统筹区内参保的本地、异地务工患者可随时随地在线申请、认定和购药。再者将城乡居民“两病”与慢病门诊用药保障有效融合,促进城乡患者用药保障一体发展。

目前,全市1940家基层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可直接进行“两病”认定,卫健部门“两病”签约患者直接纳入“两病”用药保障,区内参保的异地务工患者可在线申请认定。在基层医疗机构搭建一站式结算系统,实现患者购药不出村;打通零售药店“两病”购药通道,弥补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供给短板;开展药品配送上门服务,系统自动获取患者处方,村医保室工作人员能为行动不便患者上门配送药物。中选药品不需支付费用,非中选药品按政策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截至目前,全市“两病”、慢性病门诊患者51万人,去年“两病”、慢性病门诊用药基金支出2亿余元,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占药品总费用比例为90.83%,实现了门诊用药保障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