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策

索引号:010808417N/2022-01529
发布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11-21 08:32:41
名  称:宝鸡市人民政府印发宝鸡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政发〔2022〕17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印发宝鸡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21 08:16:22 浏览次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7日

宝鸡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高标准推进我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33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年-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关中平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和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全链条。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运用,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为我市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新时代追赶超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引导树立“实干”导向,埋头苦干,推动知识产权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见到实效。

坚持依法保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加快职能转变,严格依法行政,构建市、县两级权责清晰、运行顺畅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构建更加高效的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构建和谐的营商环境。

坚持质量优先。注重知识产权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全力构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生态体系,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质量效益。坚持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导向,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夯实工作基础,解决目前知识产权发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老工业城市产业结构调整。

坚持融入发展。紧紧围绕全市产业发展需求,将知识产权工作作为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重要环节,优化知识产权布局,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作为市场经济的竞争规则、战略武器、财富资本与战略资源等多维度的功能,实现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增强产业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坚持统筹协调。加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的领导和统筹协调,树立“一盘棋”思想,动员组织各方面力量,形成政府推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企业主动、社会互动的工作机制。通过综合施策,确保高质量实现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发展目标。

三、工作目标

经过三年试点,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迈向更高水平,知识产权发展主要指标保持在西部地区先进行列,知识产权在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知识产权产出主要指标稳定增长,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7件以上,新增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和农产品地理标志3件以上,新增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50件以上,新增PCT国际申请20件以上。

——知识产权高效能运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效果显著,知识产权许可转让贸易额明显增长。试点三年时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金额达到5亿元以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和质押项目数年均增幅达到20%以上。成功转化高校院所和国有大型企业专利技术的中小企业数量达到30家以上,知识产权转化、许可数量年均增幅10%以上。累计实施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专利导航10项以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达到100家以上,专利产品备案数量达到300个以上。

——知识产权高水平保护。推动建设宝鸡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强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预警和保护。推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授权确权、司法审判、刑事保护、行政执法、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和保护协作网络。市场主体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权利人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超过90%,累计为20家以上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

——知识产权高效率管理。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更趋完善,部门沟通和协调更加高效、顺畅。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贯标单位达到150家以上。国家及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累计达到20家。

——知识产权高品质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业有序发展,服务机构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高端服务供给更加充分,全市商标品牌指导站和维权援助工作站达到5家以上,引进和培育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5家以上。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功能更加完善,累计为企业定点推送专利信息2万条以上,开展企业公共专利信息服务项目10个以上。

——知识产权高质量人才。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引进和使用政策,加强宝鸡市知识产权智库和专家库建设。全市拥有执业资格的专利代理师达25名以上,新增知识产权律师不少于5名,培养知识产权运营人才不低于10人。培育或引进一批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骨干人才和领军人才。全市范围累计筹办知识产权论坛、宣讲、对接会、展览及其他知识产权相关活动不少于20场,培训人次不少于3000人次。

四、工作重点

(一)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

1.大力培育高价值发明专利。制定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围绕钛及钛合金、航空航天、汽车及零部件、太阳能光伏、传感器、生物医药、轨道交通、石油装备、数控机床、输变电装备、机器人及其关键零部件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链,以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重大经济科技项目承担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重点,支持自主核心专利技术、专利产品研发推广和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提高重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整体创新能力。围绕我市新材料及智能制造等“卡脖子”领域关键技术进行知识产权布局。推动我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高校院所建立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加强对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管控,依托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窗口,开展专利申请前检索、分析等公共服务。优化专利资助奖励等激励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出台知识产权发展扶持激励政策,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政策支持,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重点产业链副链长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园区管委会,宝鸡文理学院、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2.深入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加强对全市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链上下游、重点行业商标注册申请的指导。开展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依托商标品牌指导站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宝鸡受理窗口对企业、产业和基层加强商标品牌建设的指导和服务。指导、支持企业开展商标国际布局,积极引导企业依托自主品牌“走出去”。加大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老字号商标的挖掘和培育力度,积极培育“陕西好商标”。〔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园区管委会〕

3.推动版权产业发展。以新闻出版、影视动漫、创意设计、广告服务、计算机软件、西府民间工艺美术等核心版权产业为重点,建立健全版权长效保护机制。大力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支持各类权利人通过版权授权许可、版权评估质押等方式开展版权交易,加大与新媒体、互联网、金融、旅游等产业的整合发展,培育一批拥有高价值版权、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版权企业。〔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园区管委会〕

4.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培育。以我市特色产业和特色农产品为核心,引导行业协会、县(区)政府积极培育、申报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引导市场主体、行业组织和合作社等规范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建立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标准和运营规范,做强以地理标志为核心的优势产品和产业,助力乡村振兴。支持宝鸡蜂蜜、岐山香醋、眉县柿子、陇县羊奶粉等特色农产品和小吃申报地理标志产品或商标。〔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全面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益

1.开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通过政策引导平台搭建鼓励国有企业和高校建立规范、便捷、开放的专利快速许可新型模式,采用“开放许可”等方式分享专利技术,对中小企业降低转让、许可费门槛。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力度,建立以市场化为导向的中小企业产学研服务体系,畅通中小企业与国有大中型企业、高校院所的需求对接渠道,支持100家以上中小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高校院所成功转化专利技术,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链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和备案工作,构建钛及钛合金、高端机床工具、传感器等重点产业链专利池。〔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各重点产业链副链长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园区管委会,宝鸡文理学院、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2.建设宝鸡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打造集知识产权数据信息、托管服务、转移转化、交易运营、投融资、人才培养等多种服务为一体的“线上+线下”的知识产权“一站式”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利转移转化数据库和专利评价服务系统,提供分领域集中发布专利信息、逆向搜索交易信息等服务,建立分级分类的专利转移转化和中小企业专利需求数据库。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专利技术可行性评价分析,形成评价报告,降低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等,推动专利转移转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宝鸡文理学院、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3.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建立“银行贷款+保险保证+风险补偿+财政补贴”为特色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宝鸡模式,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证券化以及其他创新金融模式给予贴息、补贴、奖励等支持。支持保险公司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保险和海外知识产权保险服务。支持各类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在我市开展知识产权产业投资、知识产权证券化等金融业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宝鸡银保监分局、人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园区管委会〕

4.开展地理标志促进运用工程。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品牌推广力度。坚持多措并举、全面发力,将“创新驱动、科技支撑、网络带动、平台推广、依法保护”作为做强“地标”品牌的重要举措,扩大专用标志企业的使用范围,积极推广“地理标志+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创新经营模式。支持眉县、凤县等地标特色县区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支持陕西地理标志产品检测中心(宝鸡)中心建设,打造覆盖全省、辐射西北地区的地理标志检测中心,提高地标产品的品质。推动形成西凤酒、太白酒、宝鸡辣椒、太白贝母、麟游核桃、凤县大红袍花椒等具有宝鸡特色的优质农产品商标品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集群。〔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增强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更加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以深化知识产权贯标工作为抓手,推动企业组织制度和运行模式创新。鼓励创新型企业以委托方式开展知识产权精细化管理,开展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重点支持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园区管委会〕

(三)全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1.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推动县区党委和政府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围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强化版权全链条保护,持续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依法打击侵犯版权行为。建立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对育种材料的创制与保护力度。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协同治理,推进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进出口环节侵权行为。加强以“秦药”为代表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加强对文化产业、传统知识的保护和利用。加强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建立地理标志联动保护机制,推动形成生产地、流通地、销售地联动查处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工作格局。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能力建设,完善技术调查官机制,为认定侵权事实、缩短办案周期、降低维权成本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运用,强化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的发现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责任单位:宝鸡市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2.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加重侵权人举证责任,加大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力度。深入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昆仑”专项行动,同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行动。完善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工作制度,探索建立情报导侦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办案力度,依法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和审判违法行为、执行违法行为。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制度,提升审判效率。加强各类知识产权司法案件的统计和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3.完善知识产权多元化保护体系。构建司法、行政、仲裁、监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多维度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设立中国(宝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拓宽专利快速保护通道,建立全市重点产业专利申请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裁决、司法衔接相联动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宝鸡中心建设,在工业园区和行业协会等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络体系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调解衔接机制,依托省市共建陕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宝鸡分中心设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建设,探索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纳入大调解工作范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园区管委会〕

4.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工艺保护和传承。加强秦腔、陇州社火、西秦刺绣、千阳刺绣、凤翔泥塑、凤翔草编、凤翔木版年画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工艺的传播推广,逐步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活化、产业化,推动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培育形成西府文化特色的知名品牌。〔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服务能力

1.加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加强区域知识产权工作的协调统筹,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和园区试点、示范工作,支持各县区结合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打造区域知识产权战略高地,大幅提升县域产业竞争力。加大园区知识产权工作力度,加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建设,增强园区的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宝鸡市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园区管委会〕

2.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建设宝鸡市知识产权公共运营和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强化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窗口建设,扩大专利信息定点推送的企业覆盖面,加强企业专利专题数据库、特色产业专利数据库的建设。强化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宝鸡受理窗口建设,推进知识产权“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3.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建设国家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完善专利导航决策制度和政策,以汽车制造、钛及钛合金、石油装备、轨道交通、电力设备、航空航天、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电子信息及光通信、生物医药及健康设备、高档数控机床和智能制造等重点产业链为重点选择方向,支持县区、宝鸡高新区等园区开展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项目。针对主要产业链开展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研究、建设相关设施和平台,并在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决策重大经济科技项目、招商引资、引进人才和技术等工作中运用专利导航项目研究成果,推动一批重点产业加快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各重点产业链副链长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园区管委会〕

4.增强知识产权服务供给。引进外部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培育本地机构,集聚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强化服务机构信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行业自律,形成一批专业化、综合性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创新升级。引进和培育知识产权资产和价值评估机构,建立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库,提升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专业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园区管委会〕

(五)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和人才队伍建设

1.强化知识产权宣传。借助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用好融媒体,建立健全政府活动宣传、媒体传播报道、学界文章影响等相互促进的知识产权传播大矩阵。实施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程,开展知识产权“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等活动,推动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深入人心。依托“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等开展重点宣传。充分运用公益广告,宣传知识产权文化。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定期发布宝鸡市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借鉴国内外知识产权文化普及推广经验,宣传推介具有宝鸡特色的品牌产品,讲好宝鸡民间发明达人、创新工匠等知识产权故事。〔责任单位:宝鸡市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园区管委会〕

2.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引进和激励机制。依托宝鸡文理学院等建设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多渠道、全方位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专员制度,加快培养综合性和专业化相组合的企业知识产权人才。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的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知识产权师职称申报和专利代理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养一批具有专利代理资格的专业人才、专利信息分析人才、知识产权运营人才、知识产权法律人才,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技术人才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实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知识产权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各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和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园区管委会〕

(六)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对外合作交流

1.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支持企业实施积极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引导企业通过PCT、马德里、海牙等途径加快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培育一批具备熟练运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参与全球竞争能力的外向型企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贸促会、宝鸡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园区管委会〕

2.开展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省内外其他地市的交流,学习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培训、研究等领域先进经验,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和管理能力。围绕关天区域副中心城市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群知识产权战略协同水平。推动服务机构、产业联盟、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与国外相关组织的合作交流。紧抓“一带一路”建设以及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建设的机遇,营造国际一流的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和开放创新环境。围绕宝鸡优势产业“走出去”,推动企业主动介入国际研发分工、境外申请注册知识产权、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制定,推动企业依靠知识产权“走出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委外办、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宝鸡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园区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宝鸡市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建设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将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对知识产权工作定期研究部署,强化责任落实,形成统一管理、协调有序、联动发展的知识产权工作格局。

(二)加强资金保障

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国家和省级开发区要加大对知识产权经费的投入,用于鼓励创造、促进运用、强化保护、提升服务、转化实施等,切实促进本地区的知识产权创造和转化实施;引导鼓励市场主体积极投入,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各部门要加强知识产权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目标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发展配套政策措施,夯实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建设政策保障基础。要建立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建设评估考核机制,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和考核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试点期建设目标的实现。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预期成果和政策责任清单

附件

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预期成果和政策责任清单

内  容

拟实现的预期成果和出台的政策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1.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钛及钛合金、航空航天、汽车及零部件、太阳能光伏、传感器、生物医药、轨道交通、石油装备、数控机床、输变电装备、机器人及其关键零部件等重点产业链,制定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出台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扶持激励政策。在重点产业链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3个以上,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10项以上,产出高价值发明专利500件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各重点产业链副链长部门、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园区管委会,宝鸡文理学院、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开展凤香型白酒、钛及钛合金、宝鸡擀面皮等重点产业链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全市建成商标品牌指导工作站5个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园区管委会

支持宝鸡蜂蜜、岐山香醋、眉县柿子、陇县羊奶粉等特色农产品和小吃申报地理标志产品或商标,试点期间全市新增地理标志产品和商标3件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全面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益

开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开通宝鸡市知识产权公共运营服务平台和分级分类的专利转移转化数据库,支持100家以上中小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高校院所成功转化专利技术,专利产品备案数量达到300个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各重点产业链副链长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园区管委会,宝鸡文理学院、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内  容

拟实现的预期成果和出台的政策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2.全面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益

建立“银行贷款+保险保证+风险补偿+财政补贴”为特色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宝鸡模式,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支持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保险和海外知识产权保险服务。试点期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金额达到5亿元以上,专利保险投保数达300件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宝鸡银保监分局、人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园区管委会

开展地理标志促进运用工程,支持凤县大红袍花椒、岐山臊子面、陇州核桃等开展地理标志促进运用工程,支持眉县建设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打造陕西地理标志产品检测中心(宝鸡)中心,建成覆盖全省、辐射西北地区的地理标志检测中心。全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达到100家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深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工作,试点期间新增知识产权贯标企业30家以上,新增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5家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园区管委会

3.全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围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能力建设,试点期间出台我市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处理办法。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市公安局

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

继续深化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提升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效率。

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建设,试点期间在工业园区和行业协会等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5个以上。完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调解衔接机制,设立宝鸡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园区管委会

内  容

拟实现的预期成果和出台的政策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4.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服务能力

加强区域知识产权工作的协调统筹,支持眉县做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建设,支持宝鸡高新区做好国家知识产权强国试点园区建设,试点期间新增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园区1家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宝鸡市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园区管委会

强化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窗口建设,扩大专利信息定点推送的企业覆盖面,试点期间专利信息定点推送企业扩大到30家,为5家以上企业建设专利专题数据库。建设国家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围绕汽车制造、钛及钛合金等重点产业链开展10项以上专利导航和信息分析项目。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5.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和人才队伍建设

开展知识产权“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等活动。试点期间,全市范围累计筹办知识产权论坛、宣讲、对接会、展览及其他知识产权相关活动不少于20场,培训人次不少于3000人次。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宝鸡市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园区管委会

试点期间出台宝鸡市知识产权智库和专家库人才管理办法,培育或引进一批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骨干人才和领军人才。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园区管委会

6.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对外合作交流

试点期间,新增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50件以上,新增PCT国际申请20件以上,为5家以上出口企业办理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或境外展会专利责任险。

市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市贸促会、宝鸡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园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