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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2-11-28 14:35:26 浏览次数:
来源:宝鸡市大数据发展服务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宝鸡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宝政办发〔2021〕23号)要求,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通过日常监测与定期检查相结合、设备扫描与人工复核相结合等方式,对正常运行的55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全面检查,合格率100%。大多数网站栏目均能及时更新,新增的错误表述、错断链等问题进一步减少。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截至10月底,全市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的政务新媒体共计389个。通过检测,四季度共有6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判定为不合格(详见附件)。同时,对2022年第三季度检查不合格的5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复核,其中2个政务新媒体在第四季度检测点时间前2周未更新。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容更新不及时。部分政府网站存在栏目不更新问题,如:扶风县人民政府网的“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存在超10个栏目未更新的情况,已构成网站单向否决;宝鸡市公安局网存在“警民互动”栏目的答复列表、留言统计子栏目,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多个子栏目未更新的情况;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存在“项目申报”“调查征集”“投资资讯”“党史学习教育专栏”“综保动态”等多个栏目未更新的情况;宝鸡市供销合作社网存在“供销工作”栏目的“工作要闻”“图片新闻”子栏目,以及“法定主动公开”栏目的多个子栏目未更新的情况;宝鸡市文物局网存在“局长信箱”栏目的答复列表和“法定主动公开”栏目的多个子栏目未更新的情况;宝鸡市水利局网存在“法定主动公开”和“专题专栏”栏目的多个子栏目未更新的情况。5个政务新媒体2周内未更新情况,1个政务新媒体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

(二)审核把关不严格。本次检查发现,市财政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财政资金信息”栏目中,提供的《中国民主同盟宝鸡市委员会2021年决算公开报告》《中国共产党宝鸡市委员会党校2021年决算公开报告》《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决算公开报告》等内容审核把关不严,出现严重错敏词;宝鸡港务区管理委员会网、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等出现严重错敏词。

(二)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不完善、不准确。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等,对各网站政务服务栏目进行检查,发现普遍存在办事指南要素不全、办事指南要素空白、提供样表内容不准确、办理流程不规范等问题。

(四)更改名称未按规定报备、功能设置不合理。个别单位在更改政务新媒体名称后,既不向上级单位报备,也不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中变更,造成监管异常。扶风县水利局的“扶风水利”虽正常运行,但在微信中搜索不到此账号,后台应该被设置为不允许用户通过名称搜索到本公众号。

(五)市长信箱办理质效还需进一步提高。一是存在信件超期未办理情况,高新区10月份16封信件超期未办理;二是问题解决不彻底,如高新区(工单编号:T20221011010019)答复内容基本情况描述不详细,市民实际诉求未有效解决;三是回复质量不高,审核把关不严,如金台区(信件编号:T20221020010186、T20221026020003)回复内容中出现表述错误。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是政府机关履行职能、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有效形式,事关政府形象,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学习培训等工作,切实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质量。

(二)强化内容审核和运维管理。一是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审核流程,严格执行编审分离制度及读网纠错机制,严把信息内容的审核关。二是严格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宝鸡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办法》要求,全面核查政务服务事项,杜绝自查栏目不更新、办事指南要素不全、要素空白、样表内容不准确、办理流程不规范等问题,切实提高网站管理质量。三是严格落实《宝鸡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发生政务新媒体名称、认证主体备案变更等,应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更新,对同意注销的政务新媒体要及时注销关停。

(三)提升互动栏目办理质效。对网民留言等互动回应类问题,要聚焦网民诉求,及时研究解决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办理时限,办理结果在限定时间内回复,积极有效回应群众诉求,不断提升办理质效。

(四)抓好整改落实。要对照通报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解决工作短板,不断提升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管理水平。本次被通报单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于12月5日前报市大数据发展服务局和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附件:1.2022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结果(县区)

2.2022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结果(市级部门)

3.2022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附件1

 

2022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结果(县区)

 

序号

   

  

检查结果

1

陇县人民政府

78

  

2

渭滨区人民政府

76.5

  

3

眉县人民政府

76

  

4

凤翔区人民政府

75.9

  

5

金台区人民政府

75.5

  

6

岐山县人民政府

75

  

7

麟游县人民政府

75

  

8

千阳县人民政府

74

  

9

凤县人民政府

74

  

10

陈仓区人民政府

72.9

  

11

太白县人民政府

71

  

12

扶风县人民政府

60

整改后合格

  备注:得分相同时,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2

 

2022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结果(市级部门)

 

序号

      

  

检查结果

1

宝鸡市招商局

88

  

2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87

  

3

宝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86.8

  

4

宝鸡市商务局

83.8

  

5

宝鸡市地方志办公室

83

  

6

宝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2

  

7

宝鸡市司法局

81

  

8

宝鸡政务服务网

81

  

9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80

  

10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

80

  

11

宝鸡市地震局

79

  

12

宝鸡市审计局

79

  

13

信用中国(陕西宝鸡)

79

  

14

宝鸡市林业局

78

  

15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77.9

  

16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7.8

  

17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77

  

18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76.9

  

19

宝鸡市教育局

76

  

20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75

  

21

宝鸡市体育局

75

  

22

宝鸡市信访局

75

  

23

宝鸡市财政局

75

  

24

宝鸡市交通运输局

74

  

25

陕西省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74

  

26

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74

  

27

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74

  

28

宝鸡市乡村振兴局

73

  

29

宝鸡市民政局

73

  

30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3

  

31

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

72.8

  

32

宝鸡港务区管理委员会

72

  

33

宝鸡市应急管理局

71

  

34

宝鸡市统计局

71

  

35

宝鸡市水利局

71

  

36

宝鸡市供销合作社

70

  

37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9.9

  

38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69

  

39

宝鸡市文物局

65

  

40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63.5

  

41

宝鸡市公安局

61.5

  

  备注:得分相同时,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3

2022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

 


序号

备案单位

   

账号类型

合格/不合格

存在的突出问题

1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宝鸡车管所

微信订阅号

不合格

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

2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健康宝鸡公众服务

微信服务号

不合格

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

3

太白县鹦鸽镇人民政府

太白县鹦鸽镇人民政府服务平台

微信订阅号

不合格

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

4

宝鸡市渭滨区智慧城市治理监督指挥中心

城市之眼

小程序+微信

不合格

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

5

宝鸡市陈仓区千渭街道办事处

千渭街道党建网格管理平台

小程序+微信 

不合格

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

6

陕西省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蔡家坡经开区

新浪微博

不合格

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

7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

宝鸡高速交警大队

微信订阅号

复核不合格

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

8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陈仓省际巡查大队

宝鸡交警巡查大队

微信订阅号

复核不合格

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