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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2-12-26 14:26:20 浏览次数:
来源: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2021年8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发〔2021〕34号),对我国“十四五”期间及至2035年标准化工作进行了整体部署,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7月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出台36条措施、110项重点任务,明确“到2025年,标准强省战略取得显著成效,打造成为中西部地区标准化改革创新示范标杆”的目标定位。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要求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建立市级层面工作机制,参与研究制定落实政策及措施。

二、主要内容

为与国家《纲要》和省上《实施意见》充分衔接,突出我市特色亮点,《实施方案》共包含三个部分十章内容。

第一个部分(第一章),包括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两方面内容。从全域标准化、标准化创新、标准化治理、标准化开放、标准化基础等5个方面确定了定性发展目标和关键定量指标,并对到2035年全市标准化工作提出了远景目标。第二个部分(第二章至第八章),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总遵循,结合省上《实施意见》和我市“十四五”规划内容,从技术标准研究、高新技术创新、绿色生态环境、优势产业发展、乡村全面振兴、民生保障建设、公共管理服务等7个方面,统筹部署重点领域、具体举措和工程任务。第三个部分(第九章至第十章),围绕提升标准化自身水平和服务发展能力,从培育标准化力量、培育标准人才、营造舆论氛围和强化组织领导、资金保障、政策引导、考核评估等7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实施意见》各项任务能够落地实施。

同时,《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标准强市战略取得初步成效,标准化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标准创新水平、供给结构、运用能力、开放程度、质量效益全面升级,政府与市场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打造成为全省标准化改革创新示范标杆。

《实施方案》共36条。其中特别提到,要在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10项以上,制修订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240项,制修订宝鸡市地方标准50项以上,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5项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0家以上,创建各级各类试点示范项目65个以上,培育各级各类标准化人才100人以上,企业标准化意识大幅提升,全社会讲标准、学标准、用标准氛围更加浓厚。

《实施方案》明确,到2035年,标准强市战略深度实施,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全面覆盖、结构优化、先进适用、国际接轨的宝鸡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宝鸡标准”先进性和适用性显著增强,影响力和贡献力大幅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高,标准化在持续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期待中战略引领效应充分释放。

三、制定情况说明

一是成立专班,分解工作任务(2022年7月)。成立以市政府相关领导负责,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共同牵头,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逐条分解市上《实施方案》任务,全面征求落实举措。二是加强沟通,开展专题研究(2022年8月)。积极与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标准化研究机构对接,面向市级部门、县区、重点园区广泛收集整理“十四五”规划等文件资料,开展标准化专题研究。市质量强市推进委员会成立专题调研组,由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发改委带队先后赴麟游县、太白县、凤县和陇县、扶风县、陈仓区开展标准化工作调研。三是听取意见,形成框架思路(2022年9月)。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成立《实施方案》编制领导小组,抽调专人成立起草工作组,广泛听取部门建议,结合研究成果,讨论形成《实施方案》(初稿)。四是汇总梳理,形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22年10月上旬)。围绕“一四五十”发展战略、“45511”现代产业体系、省市重点产业链开展调研走访,汇总梳理各方面意见,起草形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各方征求意见建议。五是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2022年10月底)。向20家市级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共征集意见13条,经充分沟通,确定全部采纳意见8条、不采纳意见5条。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送审稿)》,并经协商一致后,正式报送市政府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