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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0808417N/2022-00131
发布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2-11 10:43:39
名  称: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政函〔2022〕3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2-11 10:31:28 浏览次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宝鸡市推进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1日


宝鸡市推进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二届九次全委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以下简称“申遗”)步伐,推动彰显华夏文明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区域文化中心城市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破解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保护和利用中存在的机制不畅、体制不顺、投资渠道单一、大项目推进滞后等难点和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集中力量,深入挖掘周秦文化内涵,强力推进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的文物保护和“活化”利用,全面展示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的文化内涵,让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寻根之地,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为建设文化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加大重点项目实施力度,加强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的保护和利用,按照申遗的步骤和标准要求,利用5年时间,推动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进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对照标准,整改完善,最终推动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进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三、主要任务

(一)规划文本编制工作

1.聘请专业机构,对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真实性、完整性和历史价值进行挖掘、研究和整理,开展两大遗址申遗策略研究。

2.编制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申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文本。

3.编制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规划。

(二)考古工作

1.田野发掘。通过持续开展考古工作,摸清地下文物遗存,为展示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的文化内涵提供技术支撑,为遗址保护利用和申遗提供支撑。

2.科学研究。在考古调查和发掘的基础上,由科研团队对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的内涵和价值进一步研判,将最新考古成果整理为专项报告。根据申遗工作需要,配合开展小范围的遗存揭露、边界清理、坐标定位和科学研究等工作。

(三)环境整治工作

1.建设拆迁。对在遗址保护区内,不符合“原真性、完整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实施拆迁。对在遗址保护区影响文物保护展示的企业进行搬迁。

2.建筑整饬。对遗址主要展示点周边与遗址环境景观不协调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立面改造、功能调整等。结合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对遗址区内村庄进行环境整治。

3.道路调整。对穿越遗址区的现代过境道路等进行调整,或进行路基路面改造。

4.垃圾清理。对遗址区内占压遗址、影响景观环境的垃圾填埋场和垃圾堆进行清理。

5.现代坟墓搬迁。对遗址区内占压遗址、影响景观环境的现代坟墓进行搬迁或平坟还田,竖立石碑,集中祭奠。

6.电力电信线路迁埋。对遗址区内占压遗址、影响景观环境的电力电信线路进行迁埋。

7.地貌修复。对遗址区内因建设破坏的地形地貌进行局部修复,并拆除相关设施等。

8.铺装改造。对在遗址区内的地面铺装、围护设施、管理设施上的现代材料(沥青、水泥、地砖等),尽可能替换成传统材料(砂石、木材、石材、青砖等)。

(四)保护工作

1.保护界桩或围栏。按照遗址区边界设置界桩要求,根据管理需要设置围栏,界桩和围栏须与环境景观相协调。

2.征(租)地。按照管理规划的内容完成征地或租地的相关程序。

3.文物本体保护工程。结合展示工程,按照“最小干预”原则对遗址本体开展必要的抢险加固等工程。

4.防洪工程。按照管理规划要求,实施防洪排水工程。

5.安防工程。按照管理规划要求,设置安全保护防范视频监控系统;墓葬群设置防盗掘震动监控设施。

6.专项课题。针对目前对遗址有明显威胁,但难以开展有效保护工程的情况,或已实施的保护工作开展专项评估和总结,以课题形式形成专项报告。

(五)管理工作

1.公布专项法规。推动省政府公布周原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制定、颁布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保护管理条例。

2.档案建设。开展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全套资料的检索、存储和数据化处理,按照“四有”标准补全资料,设置专门的档案室,专人专柜,分类存放。

3.监测系统。制定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监测指标、内容和标准,编制专项软件,运用于监测平台。按照监测体系配备各类监测设备,设置专门的监测用房作为检测中心。

4.管理用房。按照管理规划要求,完成必要的办公、监控、文物库房等各类管理用房。

(六)展示工作

1.本体展示工程。本体展示包括:现状展示、地表模拟、小面积揭露与覆罩、示意性标识、考古工作现场展示等。重点做好周原遗址的召陈、云塘、凤雏遗址和秦雍城遗址的马家庄宗庙、朝寝、凌阴遗址保护展示工程。

2.道路展示。按照管理规划要求,完成遗址区内道路展示和停车场建设。

3.绿化工程(含整治)。在历史环境的复原研究基础上,配置符合遗址价值特征的植物品种,包括植物配置工程、不符合遗址价值特征的植物迁移工程、以及为了遮挡不协调景观的植物遮挡工程。

4.游客服务中心。按照管理规划要求,完成必要的游客服务中心(含售票、导游、接待、小卖部、餐饮、急救中心等)或游客服务用房建设。

5.游客服务设施。按照管理规划要求,完成遗址区内的游客集散广场、厕所、休息椅、垃圾箱等游客服务设施建设。

6.专题展示陈列。对专题内容进行陈列展示。

7.标识系统。完成申报现场的全体标识系统建设,包括标志牌、说明牌、指示牌和警示牌等。

(七)宣传工作

1.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提高社会文物保护意识,提升群众保护文化遗产的自觉性,形成良好的文化遗产保护氛围。

2.扩大申遗影响。通过各种形式宣传世界文化遗产的基本知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提升全社会保护文化遗产的自觉性。

(八)进入预备名单后的主要工作

1.根据考古研究进展,委托编制正式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文本。

2.委托开展申遗相关的研究、翻译、排版、制作。

3.实施大众考古体验等工程。

4.建立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文化“基因库”。

5.根据现场考察评估情况,整改落实,补充完善相关材料,确保申遗成功。

四、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2022年1月—2027年1月)

工作目标:推动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主要任务:整合组建统一的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管理机构。编制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申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文本,编制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规划。

1.周原遗址保护

主要任务:推动《周原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由省政府颁布实施。《周原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通过评审后进行实施。实施周原遗址召陈建筑基址保护展示工程;岐山县政府解决土地问题,推动凤雏建筑基址保护展示工程落地实施、岐阳—先周遗址保护展示工程立项实施;扶风县政府解决土地问题,争取云塘—齐镇建筑基址保护展示工程立项实施。完善遗址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开展周原遗址环境整治工程。开展周原遗址1976—1999年考古发掘资料的编写和整理工作。实施周原博物院《筑室于兹》陈列展览,推进周原博物院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陕西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等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周原遗址管理机构,成立周原遗址保护利用工作机构,建立游客服务中心,完善标识系统等。

2.秦雍城遗址保护

主要任务:编制《秦雍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争取秦雍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在国家文物局立项。宝鸡先秦陵园博物馆负责实施秦公一号大墓坑壁保护修缮、秦公一号大墓祭祀坑保护展示等工程,积极争取秦公陵园37号墓上建筑考古发掘和展示项目立项,实施宝鸡先秦陵园博物馆陈列展示,推进秦公陵园高A级景区创建,提升改造雍城秦公陵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凤翔区负责实施马家庄宗庙保护展示、凌阴遗址保护修缮、瓦窑头考古体验区、城墙东南角展示项目,积极争取朝寝遗址考古发掘及保护展示项目立项,建设秦都雍城博物馆,开展秦雍城遗址环境整治等。建立健全秦雍城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建立游客服务中心,完善标识系统等。

(二)第二阶段(2027年1月—正式列入申报计划前)

工作目标:推动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列入申报计划。

主要任务:在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后,按照世界文化遗产的相关理念,提升遗址整体保护管理水平,按照相关规划要求逐步实施申遗对象的保护、展示、环境整治等工程方案,为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创造基础条件。继续建设周原、秦雍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文物本体保护展示等工程,开展环境整治,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三)第三阶段(列入国家正式申报计划后)

列入国家正式申报计划后,根据考古研究进展,编制正式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文本,并开展相关的研究、翻译、排版、制作。实施周原遗址手工业园、大众考古体验园等工程。开展持续的周原遗址考古和科研工作,建立周原遗址文化“基因库”、秦雍城遗址文化“基因库”。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宝鸡市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业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文物局、市大数据发展服务局、市供电局、市金融办主要负责同志和扶风县、岐山县、凤翔区政府县(区)长为成员,统筹协调和加快推进申遗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申遗办),负责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申遗工作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办公室设在市文物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文物局局长兼任。

2.成立宝鸡市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专家组,邀请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陕西省考古研究院、西北大学等考古研究机构及院校专家学者参加,为申报工作提供业务和技术支持。

(二)职责分工

各相关县区和部门要按照申遗要求,夯实责任,落实措施,强力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市文物局(市申遗办):聘请专业服务机构做好申遗全程服务,并编制申遗文本,逐步推进各项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考古发掘中存在的问题,协助做好保障工作;督促做好考古队员和实习师生的住宿、学习和实习,协助做好考古资料的整理出版工作;督促落实周原博物院、秦都雍城博物馆建设前期工作;协助做好周原博物院、秦都雍城博物馆建设和经费争取等工作;协助做好周原博物院和秦都雍城博物馆陈列、安防项目经费争取以及开放等工作;协助做好文物保护展示方案编制、上报等工作;协助做好文物保护展示工程经费争取、实施及开放工作;协助做好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公园规划编制、论证、报批等前期工作;协助完成道路、水电、绿化、服务设施设计与建设,实现公园开放;抓好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申遗规划编制和实施等工作,牵头组织完成遗址公园环境整治和法规体系建设,协助完成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机构体制改革和人员调配等工作。

2.市委编办:加强周原博物院机构编制服务保障;配合市文物局做好秦雍城遗址管理机构的调研工作。

3.市发改委:按照国家和省上支持方向,协助做好博物院(馆)、文物保护展示工程、遗址公园等项目建设的中省投资争取工作。

4.市行政审批局:做好周原博物院建设立项、可研批复等工作。

5.市财政局:按照市政府会议研究,将申遗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用于申报文本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编制等工作及协助做好博物院(馆)建设、文物保护展示工程、遗址公园建设等项目经费争取工作。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文物管理机构岗位设置和人员调配。

7.市生态环境局:做好项目建设的环评和生态保障工作。

8.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相关专项规划的统筹,协助相关县区做好用地规划管理和征地工作。

9.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做好相关公路规划工作。

10.市水利局:做好遗址区与文物保护利用相关的水利设施建设工作。

11.市农业农村局:做好遗址公园内观光农业指导,发展农业观光产业;协助做好遗址公园内农村环境整治等美丽新农村建设。

12.市林业局:做好遗址公园周边林区建设。

13.市文化和旅游局:做好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和文化遗产宣传工作等。

14.市金融办:协调做好各种金融支持工作。

15.市大数据发展服务局:协调做好信息化支持工作。

16.宝鸡供电局:做好各项建设的电力保障工作。

17.扶风县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周原遗址考古发掘中存在的问题,做好保障工作;协助宝鸡周原博物院做好考古队员和实习师生的住宿、教学和实习;配合做好周原博物院建设各项工作;配合做好周原遗址安防工作和博物院开放等工作;配合做好召陈、云塘遗址文物保护展示方案编制、土地征用等工作;配合做好文物保护展示工程实施及开放;协助做好周原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论证、报批等前期工作;完成道路、水电、绿化、服务设施设计与建设及农村环境整治,实现公园开放;协助完成周原遗址申遗规划编制、法规体系建设。

18.岐山县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周原遗址考古发掘中存在的问题,做好保障工作;协助宝鸡周原博物院做好考古队员和实习师生的住宿、教学和实习;协助做好考古资料的整理出版工作;配合做好周原博物院建设各项工作;配合做好周原博物院陈列、安防和开放等工作;做好凤雏遗址文物保护展示方案编制、土地征用等工作;做好文物保护展示工程实施及开放;协助做好周原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论证、报批等前期工作;完成道路、水电、绿化、服务设施设计与建设及农村环境整治,实现公园开放;协助完成周原遗址申遗规划编制,法规体系建设。

19.凤翔区人民政府:负责制定秦雍城遗址申遗工作方案并抓好实施,负责秦雍城遗址申遗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协调解决申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秦雍城遗址考古发掘中存在的问题,做好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宝鸡先秦陵园博物馆提升改造、扩建改建、增加规模和功能等工作;做好秦都雍城博物馆建设等工作;做好秦雍城遗址文物保护展示方案编制、土地征用、工程实施及开放等工作;做好秦雍城遗址文物保护展示方案编制、论证、报批等前期工作;完成道路、水电、绿化、服务设施设计与建设及农村环境整治,实现公园开放;完成秦雍城遗址申遗规划编制,协助做好法规体系建设。

六、保障措施

(一)理顺管理体制。周原遗址分布于扶风、岐山两个县,分属管理,秦雍城遗址市县分头管理,都不利于统筹做好保护利用工作。为了对文物资源、旅游线路、服务设施等进行整合和综合设计,形成管理集中、规划统一、资源共享、设施共建、服务通畅的遗址保护区,成立周原遗址保护利用工作机构,按照周原遗址保护总体规划、遗址公园规划和申遗工作要求,统筹协调推进周原遗址文物保护利用管理和申遗等各项工作开展;对秦雍城遗址文物保护管理体制进行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意见。目前,秦雍城遗址申遗工作由凤翔区政府按照规定全面负责、统筹协调推进。

(二)聘请专业机构。为整体推进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申遗工作,提升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保护管理水平,聘请有编制申遗文本经验的专业机构启动编制相关工作规划和申遗文本。根据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聘请专业机构编制考古遗址公园和各项文物保护展示项目规划,确保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在保护利用中的原真性。

(三)加大保障力度。按照市政府会议研究,将申遗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用于申报文本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编制等工作。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经费由市县财政负责解决,文物保护修缮所需经费向省文物局、国家文物局申请解决。环境整治及宣传展示等工作所需经费由相关县政府协调解决。其他经费由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争取中省支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保护和申遗工作,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管理监督。市申遗办和扶风县、岐山县、凤翔区要科学实施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的保护利用、规划和发展,切实把积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过程变成提升遗址保护与管理水平的过程。要加强对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的管理,严禁不符合申遗的项目进入文物保护区。加强文物安全巡查,消除文物安全隐患,确保文物安全。发挥专家组的作用,重点项目、重大举措要充分论证,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正确处理申遗与拆迁的关系,不搞大规模的拆迁,不搞遗址区“空心化”,实现文物保护与群众生产生活的和谐发展,让遗址区群众享受申遗带来的好处。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县(区)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申遗作为建设区域文化中心城市的重要工作和举措,作为建设彰显华夏文明的历史文化名城的重点工程,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全力以赴地推进、落实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统筹协调。市申遗办要按照市申遗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加强日常工作组织和协调,积极做好与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的沟通汇报,全力推进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保护和申遗工作有序开展。市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县(区)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订工作计划,确保申遗工作中的文物保护、环境整治、展示提升等工作按要求稳步推进。

(三)加强工作督查。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县(区)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时限要求,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市申遗办要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加强对周原遗址、秦雍城遗址保护利用和申遗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将阶段性推进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及申遗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确保各项任务按规定的时间节点推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