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策

索引号:010808417N/2022-00256
发布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3-04 08:54:10
名  称: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政发〔2022〕3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04 08:39:48 浏览次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日

宝鸡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康复辅助器具是改善、补偿、替代人体功能和实施辅助性治疗以及预防残疾的产品,市场需求广泛,产业发展前景广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60号)、民政部等七部委《关于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的通知》(民发〔2020〕149号)精神,推进我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以下简称康辅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将康辅产业纳入工业强市“1459”工程,以综合创新试点为契机,以打造区域医疗康养中心为引领,推动康辅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加速政策集成、资源集约、产业集聚,着力构建生产实力强劲、创新能力突出、产业链条完整、服务网络健全的康辅产业发展新格局。力争到2023年底,把宝鸡打造成面向陕西、辐射西北地区的康辅产业创新示范区。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园区建设,壮大产业规模

全面掌握全市康辅产业基础,依托宝鸡科技新城医疗器械产业园、扶风新兴产业园、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园区,加快康辅企业培育,加速产业聚集。以全市产值过亿大型骨干企业及康复医疗器械企业为重点,实施技改扩能项目,加快康辅器具、可穿戴健康监测设备、医用人工智能、养老助残机器人的研发生产,争创国家品牌。鼓励本地优势钛材供应型企业向精深加工延伸,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向医疗健康领域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坚持创新引领,强化科技支撑

将康辅产业纳入创新驱动发展、医药健康产业、先进制造业中心创新发展战略。依托陕西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支持院企共建科创研发平台,突破一批共性和关键技术。加强钛材等新材料、3D打印产品、智能医疗设备等综合研发应用与配套协同,打造一批市场契合度高、科技含量高的产品。加快组建康辅器具与老年福祉产业创新战略联盟、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协会,指导建立行业、企业标准体系,支持企业制定产品、管理和服务标准,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及修订,建立开发认证制度。大力引进高端技术人才,支持院企合作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开展职业技术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每年培训专业人才100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残联、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改善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注册落地、政策兑现、纳税纳统、知识产权保护等惠企服务。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金融优势,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发挥会展宣传优势,搭建产品展销服务平台,吸引产品订单及企业投资,支持企业加强国际合作及优势产品出口。建立康辅产业统计监测分析体系,完善统计调查、行政记录与行业统计相结合的信息采集机制和统计指标体系,推进产业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强化企业信用监管。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支持康辅器具品种报销政策,优先落实来宝科技人才落户、社保政策。建立“有问必应、接诉即办”平台,提高服务质效,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招商局、市统计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宝鸡海关)

(四)突出产医结合,促进业态融合

充分发挥“岐伯故里”中医药文化和“中国钛谷”新型材料资源优势,培育引进一批中医保健、康复理疗、钛制辅助器具等新业态特色企业,加强康辅器具与中医康复技术结合,形成“预防、治疗、康复”为一体的康复医疗体系。开展医疗康复机构调研,掌握全市康辅器具需求情况,推行适配服务。推进市级医疗机构康复学科规范化建设,支持组建康复医学专科联盟。将符合医保支付规定和支付能力的治疗性康辅器具纳入基本医保支持范围,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使用医保药品名录内本地康辅器具产品。(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招商局)

(五)健全服务网络,扩大有效供给

结合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开展康辅器具服务网点建设工程,在市区设立展销、体验、培训、服务为一体的康辅器具综合展示大厅,在50%以上的城乡社区和具备条件的公办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福利机构设立服务网点。构建面向养老、助残和康复需求的“互联网+康辅器具”服务平台,依托服务网点提供康辅器具租赁和回收再利用服务,实现康辅器具的精准评估、配置与共享。制定出台困难残疾人康辅器具配置(租赁)服务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残联、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上成立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综合创新试点工作开展。各县区要把康辅产业作为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先导产业,纳入产业发展总体布局,制定工作方案,出台扶持政策,研究解决发展难题,确保试点取得预期成效。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园区建设、市场主体培育、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培养、服务网络建设等方面,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高效推进。(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加大资金支持。充分运用工业发展基金、科技创投基金等政府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康辅产业发展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谋划建立康辅产业项目库,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中省福彩公益金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资金支持。支持康辅器具产品申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支持符合条件的康辅器具企业申报市级科创基金。制定康辅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奖补标准,统筹使用好专项资金。(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金融办、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强化政策扶持。对引进的康辅器具总部企业,落实《宝鸡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十条政策》,对试点主体产业园区给予产业引导基金支持,对入驻试点主体园区的康辅器具生产企业提供标准化厂房租赁服务。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国家和地方联建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等,享受一次性财政奖励。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依法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生产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本地传统企业转型康辅器具企业时,按照相关规定在税务、审批及奖补政策上给予优先支持。(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招商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四)注重宣传引导。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康辅产业发展前景,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康辅器具行业发展的舆论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综合创新试点工作宣传贯彻,注重方法提炼和经验总结,加快成果运用和复制推广。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伤病人等使用群体的宣传引导,推动康辅器具普及应用。引导社会组织、社会资本组建康辅器具租赁服务企业,鼓励参与社区配置服务网络建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卫健委、市残联)

附件:1.宝鸡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宝鸡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宝鸡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市长

副组长:分管工业工作副市长

分管民政工作副市长

成 员:市政府分管民政工作副秘书长

市发改委主任

市教育局局长

市科技局局长

市工信局局长

市民政局局长

市司法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人社局局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市商务局局长

市卫健委主任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市统计局局长

市医保局局长

市招商局局长

市金融办主任

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市税务局局长

宝鸡海关关长

市残联理事长

市民政局副局长

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民政局副局长兼任。

附件2

宝鸡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项 目

任    务  内  容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一)加强园区建设,壮大产业规模

全面掌握全市康辅产业基础,依托宝鸡科技新城医疗器械产业园、扶风新兴产业园、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园区,加快康辅企业培育,加速产业聚集。以全市产值过亿大型骨干企业及康复医疗器械企业为重点,实施技改扩能项目,加快康辅器具、可穿戴健康监测设备、医用人工智能、养老助残机器人的研发生产,争创国家品牌。鼓励本地优势钛材供应型企业向精深加工延伸,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向医疗健康领域转型升级。

长    期

市工信局

市科技局

市民政局

市卫健委

县区人民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2

(二)坚持创新引领,强化科技支撑

将康辅产业纳入我市创新驱动发展、医药健康产业、先进制造业中心创新发展战略。

2022年6月

市发改委

市科技局

市工信局

3

依托陕西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支持院企共建科创研发平台,突破一批共性和关键技术,加强钛材等新材料、3D打印产品、智能医疗设备等综合研发应用与配套协同,打造一批市场契合度高、科技含量高的产品。

长    期

市科技局

市工信局

市教育局

4

加快组建康辅器具与老年福祉产业创新战略联盟、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协会。

2022年10月

市科技局

市民政局

5

指导建立行业、企业标准体系,支持企业制定产品、管理和服务标准,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及修订,建立开发认证制度。

长    期

市市场监管局

市工信局

市科技局

6

大力引进高端技术人才,支持院企合作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开展职业技术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每年培训专业人才100人。

2023年底

市人社局

市科技局

市教育局

市残联

序号

项 目

任    务  内  容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7

(三)改善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注册落地、政策兑现、纳税纳统、知识产权保护等惠企服务。

长    期

市行政审批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工信局

市税务局

市统计局

县区人民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8

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金融优势,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长    期

市金融办

市财政局

9

发挥会展宣传优势,搭建产品展销服务平台,吸引产品订单及企业投资。

长    期

市商务局

市招商局

市工信局

市民政局

10

支持企业加强国际合作以及优势产品出口。

长    期

宝鸡海关

市商务局

11

建立康辅产业统计监测分析体系,完善统计调查、行政记录与行业统计相结合的信息采集机制和统计指标体系,推进产业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强化企业信用监管。

2023年底

市统计局

市工信局

市科技局

12

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支持康辅器具品种报销政策,优先落实来宝科技人才落户、社保政策。

长    期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

13

建立“有问必应、接诉即办”平台,提高服务质效,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长    期

市市场监管局

市工信局

市司法局

序号

项 目

任    务  内   容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4

(四)突出产医结合,促进业态融合

充分发挥“岐伯故里”中医药文化和“中国钛谷”新型材料资源优势,培育引进一批中医保健、康复理疗、钛制辅助器具等新业态特色企业,加强康辅器具与中医康复技术结合,形成“预防、治疗、康复”为一体的康复医疗体系。

长    期

市卫健委

市招商局


15

开展医疗康复机构调研,掌握全市康辅器具需求情况,推行适配服务。推进市级医疗机构康复学科规范化建设,支持组建康复医学专科联盟。

2022年底

市卫健委

市残联


16

将符合医保支付规定和支付能力的治疗性康辅器具纳入基本医保支持范围,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使用医保药品名录内本地康辅器具产品。

2023年底

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


17

(五)健全服务网络,扩大有效供给

结合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开展康辅器具服务网点建设工程。

2023年底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残联


18

在市区设立展销、体验、培训、服务为一体的康辅器具综合展示大厅。

2022年底

市民政局

市工信局

市残联


19

在50%以上的城乡社区和具备条件的公办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福利机构设立服务网点,构建面向养老、助残和康复需求的“互联网+康辅器具”服务平台,依托服务网点提供康辅器具租赁和回收再利用服务,实现康辅器具的精准评估、配置与共享。

2023年底

市民政局

市卫健委

市残联

县区人民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20

制定出台困难残疾人康辅器具配置(租赁)服务优惠政策。

2022年10月

市残联

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