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94103078Q/2022-00531 | 发布机构: 宝鸡市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2-07-1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有 效 性:有效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陕西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按照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陕应急〔2022〕84号)要求,市应急管理局结合我市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监管实际,按照一户企业只有一个监管主体的要求,严格落实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逐矿逐库明确包保责任人,制定包保责任清单,落实包保措施,对我市特别是秦岭保护区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宝鸡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