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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鸡市进一步强化稳就业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12条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2-06-30 15:18:35 浏览次数:
来源: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文链接: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稳就业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1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宝鸡市进一步强化稳就业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12条政策措施》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同意后,于2022年6月16日以宝政办发〔2022〕44号文件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省稳住经济大盘稳就业政策措施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办好民生实事任务,聚焦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要求,积极应对疫情对就业工作的影响,深化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十大行动”,进一步强化政策、项目、市场、服务效应,实现全市劳动者从有就业向高质量充分就业发展。

二、起草过程

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市人社局根据全省强化稳就业扩就业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结合宝鸡当前就业工作形势和稳就业工作实际,组织局内相关科室、单位,共同研究提出全市进一步强化稳就业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12条政策措施初稿,并书面征求了市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又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代拟稿报请市政府同意。

三、主要内容

我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政策措施,坚持把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具体从持续减负稳岗稳就业、发展项目产业增岗扩就业、扶持市场主体拓岗促就业、强化创业孵化倍增就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促进就近就地就业、发展劳务品牌吸纳就业、大力拓展技能就业、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稳定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就业规模、实施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筑牢群众“幸福就业”新格局等十二个方面,推进产业、就业、创业联动发展,构建“政策稳岗、培训赋能、创业带动、失业帮扶、公岗兜底”全链条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助推全市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