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策

索引号:010808417N/2022-00626
发布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7-22 09:46:38
名  称: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98号建议的答复函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政函〔2022〕47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98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2-07-22 09:30:37 浏览次数:

类别:B

签发人:贾珉亮

马平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秦岭生态避灾搬迁的建议”(第198号)收悉,该建议贴合我市的客观实际,是彻底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良策,市政府高度重视此建议,安排市政府督查室带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在办理建议之初实地走访,充分了解您所提建议的初衷和具体要求。现答复如下:

凤县地处秦岭腹地,是地质灾害多发区,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73处,经过多年治理,目前仍有825户群众居住在受威胁区域。近几年来,凤县连续遭受暴雨洪涝灾害,是全省受灾最严重的县之一,汛期转移群众压力极大。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市政府对凤县受灾群众实施分批次搬迁安置,去年下半年完成避灾搬迁工程调研摸底、规划设计、方案制定等前期工作,成立了工作专班,12月份全面启动了此项工作。

经前期调查摸底,凤县避灾搬迁共计1060户3601人。在广泛征求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后,采取集中安置点建房安置、县城购买存量房安置、货币化安置三种方式安置搬迁群众,估算总投资2.6亿元。资金来源主要是靠“群众自筹+向上争取+县级配套”,配套资金主要来自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的项目收益。集中安置点建设由凤县城投公司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组织施工,建成后将达到墙白地光灯亮、有室内卫生间的拎包入住条件,水路电讯、垃圾和污水集中处理等基础设施完善,周边配套社区工厂和产业园区,确保群众搬得起、住得好、生活生产条件全面改善。

目前已完成存量房安置193户、货币化安置410户的安置工作,在7个镇新建的10处集中安置点已有4处主体封顶、6处即将完成主体施工。下一步,市政府将继续督促凤县政府加快工作进度,让所有群众早日入住。

感谢您对我市秦岭生态避灾搬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