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策

索引号:010808417N/2022-00632
发布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7-29 10:01:59
名  称: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92号建议的答复函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政函〔2022〕52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92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2-07-29 09:44:59 浏览次数:

类别:B

签发人:丁胜仁

马平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长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建议》(第19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出的建立健全长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目前国家层面正在积极推进。2022年4月16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布《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中央财政支持引导长江流域19省进一步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并明确要求2022年、2024年、2025年分别在长江干流、主要一级支流和全流域建立起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体系。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以地方补偿为主,各省要积极与邻近省份沟通协调,尽快就各方权责、考核目标、补偿措施、保障机制等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补偿协议。补偿协议由邻近省份自愿协商签订,协商过程中可由下游省份负责提出协议方案,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健全。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落实国家关于长江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决策部署,按照省上统一安排,积极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对凤县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支持力度,推动凤县稳步实现高水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