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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0808417N/2022-00630
发布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8-09 09:57:16
名  称: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陕西省营商环境评价参评情况的通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政函〔2022〕50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陕西省营商环境评价参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2-08-09 09:41:40 浏览次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期,省发改委公布了《2021年陕西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我市在2021年度陕西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表现优秀。其中,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水用气等5项一级指标在全省位列第2,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等6项一级指标在全省位列第3,17项二级指标获得满分,全省表现最佳。在此次参评工作中,全市各级、各部门准备充分、协调有序、措施得力,圆满高效完成了评价工作。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各项工作,推动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就,市政府决定对市委宣传部、市中级法院等39家在2021年度陕西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继续发挥奋勇争先的改革魄力、展现敢于创新的精神。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对标对表先进城市、标杆指标,聚焦市场主体关切,不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争取在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价中取得优异成绩,持续推动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努力为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奋力谱写宝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1.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优秀单位名单

2.优秀指标得分排名情况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6日

附件1

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优秀单位名单

市委宣传部     市中级法院    市检察院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       市国资委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住建局      市水利局    市商务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人防办       市招商局      市税务局    市地震局

市气象局       宝鸡海关      市口岸办    市金融办

宝鸡港务区     市人行        宝鸡银保监分局

市测绘机构     市消防支队    国网宝鸡供电公司

宝鸡自来水公司     宝鸡中燃公司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

宝鸡综合保税区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渭滨农商银行

附件2

优秀指标得分排名情况

指标名称

排名

得分

牵头部门

责  任  部  门

办理建筑许可

2

92.77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支队

获得用水用气

2

95.32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宝鸡自来水公司、宝鸡中燃公司

跨境贸易

2

84.50

市商务局

宝鸡海关、市口岸办、宝鸡港务区、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市招商局、市市场监管局、宝鸡综合保税区

获得信贷

2

89.79

市金融办

宝鸡银保监分局、市人行、市发改委、渭滨农商银行

政府采购

2

94.60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得电力

3

84.45

国网宝鸡供电公司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登记财产

3

86.22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测绘机构、市中级法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破产

3

89.61

市中级法院

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保护中小投资者

3

97.28

市中级法院

市金融办、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人行

招标投标

3

87.72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3

94.03

市市场监管局

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宝鸡银保监分局、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