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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119782/2022-00957 发布机构: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2-09-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 效 性:有效

2022年宝鸡市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和第二批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9-02 14:55:20 浏览次数:
来源: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按照2022年省、市关于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方案以及《2022年陕西省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招聘公告》相关安排,现将2022年宝鸡市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和第二批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省、市关于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和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相关工作安排,前期已经完成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工作,并已在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以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了公示,确定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体检时间

2022年9月2日(周五)上午。

(二)集合时间及地点

2022年9月2日8时30分前,在宝鸡市行政中心南广场红色雕塑旁集合,8点50分准时乘车前往体检医院,逾期不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检安排及收费标准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统一组织,请考生准时参加,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调度和安排,自行体检一律无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365元,考生自行承担,由体检医院直接收取。

(四)体检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身份证原件的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2.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正面照片一张。

(五)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注意须空腹,请在受检前8-12小时停止进食饮水。

2.女性受检者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应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提前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孕期有禁忌的项目,须在产后半年内复查。

3.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切勿漏检。体检项目漏检,将影响聘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检查某些项目的,应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

4.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时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当即终止体检,并取消应聘资格;考生应如实反映本人身体状况,如隐瞒病史等情况影响体检结果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同时,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将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如在体检过程中,发现有疑似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相关情况者,须进一步进行专科复查。

7.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取得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8.体检合格者进入拟聘用环节,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采用电话通知,请相关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六)疫情防控要求

1.所有参与体检的考生需持72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体检医院(两次核酸采样须间隔24小时以上,且第二次核酸检测在48小时内)。

2.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体检医院:(1)“陕西一码通”场所码显示为“黄码”“红码”人员;(2)近10天内境外来宝返宝人员;(3)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宝返宝人员;(4)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未满人员;(5)头痛、发热、腹泻、咳嗽等身体不适人员。

3.体检当天,进入医院前,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医院至离开医院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某些需要核验身份或者相关检查需要完全暴露面部时应摘下口罩)。

4.对故意隐瞒病情、行程、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报告、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体检资格和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5.体检工作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陕西省和宝鸡市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请及时关注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相关信息,如有调整,以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的最新通知为准。

联系人:王老师 18991722433

附件:

1:2022年宝鸡市特岗全科医生招聘体检人员名单

2:宝鸡市2022年度县及县以下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名单(第二批)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