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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3-11-23 17:03:04 浏览次数:
来源: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陕西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陕政公开办〔2021〕18号)、《宝鸡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修订)》(宝政办发〔2021〕23号)要求,近期,市数字经济局(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监测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通过日常监测与定期检查相结合、设备扫描与人工复核相结合等方式,对我市纳入全国政府网站监管系统的54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全面检查,合格率100%。大多数网站各栏目均能按时更新,错误表述、错断链等问题持续减少。其中,“岐山县人民政府”网在全市率先完成政府网站适老化改造;“眉县人民政府”网、“岐山县人民政府”网、“陇县人民政府”网、“凤县人民政府”网、“太白县人民政府”网、“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宝鸡港务区管理委员会”网7个网站在四季度错敏词、错断链专项检查中未发现问题;凤翔区政府办、眉县政府办、陇县政府办、凤县政府办、麟游县政府办、渭滨区政府办、陈仓区政府办、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经济合作局、市供销合作社等18家单位,均按照要求报送了月度信息发布审核资料;在互动回应专项检查中,50家网站的测试信件均能按要求做到5个工作日内回复,其中8个县区政府门户网站、13个市级部门网站均做到当日回复(详见附件)。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单位发布内容存在表述错误。如:“宝鸡市乡村振兴局”网的“工作先锋”栏目审核把关不严,出现表述错误问题。

(二)个别单位互动留言办理质效不高。一是市长信箱答复问题,如: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存在信件超期(8件)、回复质量不高(信件编号:T20231001010033、Q20231002010022)、解决网民问题不彻底(信件编号:Q20231007010036)等问题。二是本网站领导信箱答复问题,如:“宝鸡市供销合作社”网、“宝鸡市应急管理局”网存在本网站领导信箱测试信件超过5个工作日未回复的问题;“信用中国(陕西宝鸡)”网存在互动渠道不可用的问题。

(三)个别单位网站问题整改不及时。如:“陕西省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的表述错误等问题未按时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内容审核。按照“谁开设、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每月5日前将前一个月单位领导对网站信息发布前审签凭证按要求报送市数字经济局。另外,各主办单位要对政府网站内部、外部链接的安全性进行监测巡检,及时清除不可访问链接,避免产生“错链”“断链”,确保全市政府网站IPv6访问正常。

(二)加强留言办理质效。要高度重视网民留言办理回复,做到限时办结、及时反馈、有效解决留言问题;要高质量办理审核“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及“陕西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推送问题,提高政府网站省、市考核得分。

(三)推进集约整合。各单位要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对存在政府网站主办单位撤销合并、所办网站无力维护(单位职能单一、信息来源不足未配置专职人员)等问题,应及时和市数字经济局沟通后,按程序报送网站永久下线申请,经批准后开展网站关停下线,同时做好原网站内容向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整合迁移工作。

(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规定,网站信息严重表述错误问题属单项否决问题,各单位接到此类问题的监测报告后须在半小时内完成整改,其余非功能性问题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本次被通报的单位,要针对具体问题迅速完成整改,并于11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市数字经济局(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附件:1.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结果(县区)

          2.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结果(市级部门)

          3.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互动回应检查情况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1

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结果(县区)

 

序号

   

得分

检查结果

1

眉县人民政府

79

合格

2

渭滨区人民政府

78

合格

3

太白县人民政府

78

合格

4

岐山县人民政府

77.8

合格

5

千阳县人民政府

77.3

合格

6

凤翔区人民政府

76.5

合格

7

麟游县人民政府

76

合格

8

扶风县人民政府

75

合格

9

陇县人民政府

73

合格

10

陈仓区人民政府

72.5

合格

11

金台区人民政府

60.3

合格

12

凤县人民政府

60

合格

备注:得分相同时,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2

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检查结果(市级部门)

序号

     

得分

检查结果

1

宝鸡市商务局

93

合格

2

宝鸡市统计局

90

合格

3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89.5

合格

4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89

合格

5

宝鸡市乡村振兴局

89

合格

6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87.7

合格

7

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

87.5

合格

8

宝鸡市林业局

87.5

合格

9

宝鸡市地方志办公室

87

合格

10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

87

合格

11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86

合格

12

宝鸡市司法局

85.9

合格

13

宝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85.8

合格

14

宝鸡政务服务网

84.9

合格

15

宝鸡港务区管理委员会

84.3

合格

16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83.8

合格

17

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3.8

合格

18

宝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83.6

合格

19

宝鸡市教育局

83.5

合格

20

宝鸡市审计局

82.9

合格

21

宝鸡市民政局

82.4

合格

22

宝鸡市供销合作社

82

合格

23

宝鸡市信访局

81.3

合格

24

宝鸡市交通运输局

80.3

合格

25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0

合格

26

宝鸡市招商局

78.8

合格

27

宝鸡市应急管理局

78.7

合格

28

宝鸡市水利局

78.5

合格

29

宝鸡市文物局

76.8

合格

30

宝鸡市地震局

76.5

合格

31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5.9

合格

32

宝鸡市体育局

75.8

合格

33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5.1

合格

34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4.8

合格

35

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72.3

合格

36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71.7

合格

37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71.3

合格

38

宝鸡市财政局

71

合格

39

宝鸡市公安局

71

合格

40

信用中国(陕西宝鸡)

67.9

合格

41

陕西省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62.8

合格

备注:得分相同时,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3

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互动回应检查情况

 

  

      

当日回复

21家)

“陈仓区人民政府”网、“扶风县人民政府”网、“眉县人民政府”网、“岐山县人民政府”网、“麟游县人民政府”网、“千阳县人民政府”网、“陇县人民政府”网、“凤县人民政府”网、“宝鸡市地震局”网、“宝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宝鸡市农业农村局”网、“宝鸡市商务局”网、“宝鸡市乡村振兴局”网、“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宝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网、“宝鸡市科学技术局”网、“宝鸡政务服务网”网、“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

5个工作日内回复

29家)

“渭滨区人民政府”网、“金台区人民政府”网、“凤翔区人民政府”网、“太白县人民政府”网、“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宝鸡市教育局”网、“陕西省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宝鸡市民政局”网、“宝鸡市交通运输局”网、“宝鸡市统计局”网、“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宝鸡市招商局”网、“宝鸡市司法局”网、“宝鸡市林业局”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网、“宝鸡港务区管理委员会”网、“宝鸡市信访局”网、“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网、“宝鸡市体育局”网、“宝鸡市审计局”网、“宝鸡市公安局”网、“宝鸡市文物局”网、“宝鸡市地方志办公室”网、“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宝鸡市水利局”网、“宝鸡市财政局”网、“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网

5个工作日内未回

2家)

“宝鸡市供销合作社”网、“宝鸡市应急管理局”网

渠道不可用

1家)

“信用中国(陕西宝鸡)”网

 备注:测试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至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