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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29 17:29:09 浏览次数:
来源: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对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

宗地编号

 

  

用途

出让

年限

开发建设要求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宝市招拍挂字[2023]24

位于宝鸡市位于金台区引渭路以南,新维巷以北、宝中路以东、新维巷以西范围内。

规划用地面积8895.33m2(合13.343 亩,其中建设用地12.324 亩,代征城市道路用地0.428 亩,城市绿地用地0.591亩

居住

70

容积率:小于4.0;

建筑密度:小于20%

绿地率:大于25%

其他执行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下达的规划设计条件。

664

3160

158

旧城改造项目用地

 

宗地编号

 

  

用途

出让

年限

开发建设要求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宝市招拍挂字[2023]25

位于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大道以北、旧轨基地以东、以南、南坡村以西范围内。

规划用地面积15621.33m2(合23.432亩),其中建设用地19.984亩,代征道路用地3.448亩

居住

70

容积率:4.04;

建筑密度:27.42%

绿地率:33%

其他执行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的规划设计条件。

903

4300

215

旧城改造项目用地

宝市招拍挂字[2023]26

位于宝鸡市金台区朝阳华城以东、南北向规划路以西、陈仓大道以南、规划行政大道及部分南坡村用地以北范围内。

规划用地面积94592m2(合141.888亩),其中建设用地100.023亩,代征中小学教育用地24.998亩,代征道路用地16.867亩

居住

70

容积率:3.47;

建筑密度:21.07%;

绿地率:48.6%;

其他执行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的规划设计条件。

4413

21010

1051

旧城改造项目用地

 

宗地编号

 

  

用途

出让

年限

开发建设要求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宝市招拍挂字[2023]27

位于宝鸡市金台区朝阳华城以东、南北向规划路以西、规划行政大道以南、西宝高速以北范围内。

规划用地面积91134m2(合136.701亩),其中建设用地116.963亩,代征道路用地19.738亩

居住

70

容积率:3.37;

建筑密度:19.47%

绿地率:49.4%;

其他执行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的规划设计条件。

5110

24330

1217

旧城改造项目用地

宝市招拍挂字[2023]28

位于宝鸡市渭滨区连霍高速过境线以南、退水渠以北、茵香河东岸至台塬坡跟范围内。

规划用地面积74808m2(合112.212亩),其中居住用地65.175亩,商业用地28.288亩,代征城市道路用地5.24亩,代征防护绿地13.509亩

居住

商业

70

40

容积率:居住不小于1.2、不大于1.5,商业不小于1.2、不大于2.5;

建筑密度:居住不大于30%,商业不大于40%

绿地率:不小于30%

其他执行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的规划设计条件。

1651

7860

393


 

宗地编号

 

  

用途

出让

年限

开发建设要求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宝市招拍挂字[2023]29

位于宝鸡市渭滨区连霍高速过境线以南、茵香水镇用地以北、茵香河西岸至台塬坡跟范围内。

规划用地面积86928.67m2(合130.393亩),其中居住用地104.627亩,商业用地7.74亩,代征城市道路用地4.729亩,代征防护绿地11.145亩,代征城市公园绿地1.462亩,代征环卫设施用地0.69亩

居住

商业

70

40

容积率:居住不小于1.2、不大于1.5,商业不小于1.2、不大于2.5;

建筑密度:居住不大于30%,商业不大于40%

绿地率:不小于30%

其他执行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的规划设计条件。

2054

9780

489


宝市招拍挂字[2023]30

位于宝鸡市渭滨区连霍高速过境线以南、茵香水镇用地以北、茵香河西岸至台塬坡跟范围内。

规划用地面积98965.33m2(合148.448亩),其中居住用地59.972亩,商业用地45.579亩,代征城市道路用地17.287亩,代征防护绿地17.513亩,代征城市公园绿地6.355亩,代征社会停车场用地1.742亩

居住

商业

70

40

容积率:居住不小于1.2、不大于1.5,商业不小于1.2、不大于2.5;

建筑密度:居住不大于30%,商业不大于40%

绿地率:不小于30%

其他执行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的规划设计条件。

1886

8980

449


 

宗地编号

 

  

用途

出让

年限

开发建设要求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宝市招拍挂字[2023]31

位于宝鸡市渭滨区龙庭山水小区以西、联盟大桥以东、宝光路以北、石鼓小学以南范围内。

规划用地面积33702.67m2(合50.554亩),其中居住用地37.553亩,商业用地5.101亩,代征城市道路用地7.9亩

居住

商业

70

40

容积率:居住不大于2.9,商业不大于5.5;

建筑密度:居住不大于25%,商业不大于60%

绿地率:居住不小于35%,商业不小于20%

其他执行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的规划设计条件。

2390

11380

569

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

宝市招拍挂字[2023]32

位于宝鸡市陈仓区育才苑公园以东、人民街以北、北大街以西、西堡南路以南范围内。

规划用地面积36044m2(合54.066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45.193亩,代征城市道路用地8.873亩

居住

70

容积率:不大于3.5

建筑密度:不大于22.4%

绿地率:不小于25%

其他执行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的规划设计条件。

1861

8860

443


 

宗地编号

 

  

用途

出让

年限

开发建设要求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宝市招拍挂字[2023]33

位于宝鸡市渭滨区西六路以北、轩苑尚城小区用地以南、川陕路以东、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用地以西范围内。

规划用地面积35156m2(合52.734亩),其中建设用地40.189亩,代征城市道路用地10.32亩,代征公园绿地2.225亩

居住

70

容积率:3.499

建筑密度:20.65%

绿地率:不小于30%

其他执行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的规划设计条件

1655

7880

394

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

宝市招拍挂字[2023]34

位于宝鸡市渭滨区川陕路以东、清姜路以西、规划西七路以南、绕城连霍高速以北范围内。

规划用地面积28126m2(合42.189亩),其中建设用地32.569亩(居住31.442亩商业1.127亩,代征城市道路用地9.065亩,代征绿地0.555亩

居住

(按总建筑面积3.46%配套商业建筑)

70

40

容积率:3.499;

建筑密度:19.6%;

绿地率:不小于30%;

其他执行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的规划设计条件

1340

6380

319

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

 

宗地编号

 

  

用途

出让

年限

开发建设要求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宝市招拍挂字[2023]35

位于宝鸡市渭滨区孔家庄一组和宝管六区以东、姜谭工业基地和电厂灰池以南、百合花城小区以西、姜谭路以北范围内。

规划用地面积128737.53m2(合193.1063亩),其中建设用地129.4943亩(居住115.6384商业13.8559,代征城市道路用地41.951亩,代征城市绿地7.223亩,代征科研教育用地14.438亩

居住

商业

70

40

容积率:不大于3.5;

建筑密度:不大于24%

绿地率:不小于30%

其他执行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的规划设计条件。

5406

25740

1287

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二)竞买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竞买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竞买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出让过程公正性的,均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人须提供经工商部门盖章确认的最新公司章程以备核查)。

(三)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竞得人确认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方式

本次公开出让,具备拍卖条件的宗地采取现场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1月2日上午10时,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6交易拍卖大厅进行。地址:宝鸡市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中心五楼。

不具备拍卖条件的宗地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限:自2023年12月22日8时30分至2023年 12月31日17时。挂牌期限届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地址: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6交易拍卖大厅。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

凡有竞买意向者需于2023年12月21日16时前到宝鸡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办理申请竞买手续,地址:宝虢路125号市行政中心6号楼c座7楼。

经审核符合竞买资格且足额交纳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方能参加竞买。根据财综〔2021〕19号文件精神,未竞得者交付的竞买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竞得者所缴竞买保证金,抵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竞得者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营业部;账号:806020001421019806。

六、相关问题说明

(一)出让宗地上有附着物及已有投资的,其所有权随土地使用权出让同时出售(土地出让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人需按照评估(出售)价值缴纳附着物和已发生投资的补偿款。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宗地还必须满足相关主管单位提出的参与条件和相关规定;所需拆迁安置等成本支出,市财政部门、市旧城改造办公室除按照规定额度返还外,不足部分由土地竞得人自行承担,直至履行完上述义务。为切实保护被拆迁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涉及拆迁补偿安置事宜的,竞买人在报名前须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企业兼并土地资产处置宗地,竞得人必须承担兼并方应承担的债务偿还和人员安置补偿的责任。

(二)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装配式建筑建设发展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宝政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每宗招拍挂土地中装配式建筑项目供地占比为25%(规划设计条件中已明确装配式建筑占比的,按规划设计条件明确标准执行)。

(三)有关出让宗地的未尽事宜详见《宝鸡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文件》,竞买人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文件,认可竞买条件,在竞得后要切实履行相关义务。

七、竞买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竞买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关于参与竞买的决议;5.联合竞买的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文件;6.个人竞买者只需提交竞买申请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7.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8.竞买保证金缴纳凭据。

出让人: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宝鸡市宝虢路125号(行政中心)

咨询电话: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917-3262669

          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917-3262175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