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1161XU/2023-00211 | 发布机构: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2023-02-1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有 效 性:有效 |
近期,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十一类食品共56批次样品,不合格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共抽检56批次样品,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眉县首善街道淼淼城西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陕西省果蔬及加工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二)岐山县祝家庄民都超市销售的豇豆,倍硫磷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陕西省果蔬及加工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管辖地的眉县、岐山县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经营者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