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策

事关你我,宝鸡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 2023-04-07 11:13:30 浏览次数:
来源:宝鸡市医疗保障局

1.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是什么?

答:我市参保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在市域内各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就诊享受门诊共济政策,一个自然月累计达到50元,本月内再次就诊不再收取起付线。年度起付线累计达到200元后,不再收取起付线。

年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500元,退休职工900元,普通门诊医疗统筹年限额不予结转。

报销比例:在职职工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0%。退休职工在各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相对于在职职工均提高5个百分点。

2.家庭共济如何绑定亲属?

答:家庭共济是指授权人将自己的个人账户授权给自己的亲属使用,使用人在进行结算时会直接通过授权人的账户进行结算。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下载陕西医保APP(或者微信支付宝搜索陕西医保小程序)

第二步:点击页面底部“服务”菜单,在个人业务申报模块中选择“家庭共济绑定”,进入页面后仔细阅读告知书内容,阅读完成后勾选“已阅读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告知书”,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按钮,进入家庭共济信息填写页面。

第三步:在信息填写页面填写使用人的信息,其中包括证件号、姓名、参保地、单位名称(居民直接填写社区信息)、手机号、开始日期、结束日期几项内容,然后查看个人承诺书并签名,点击提交,绑定完成。

第四步:在“服务”菜单界面,点击进入“家庭共济查询”页面,可以查询授权的角色信息与使用的角色信息。

3.职工医保门诊家庭共济如何结算?

答:在进行家庭共济扫码结算时,应当展示当前使用者的电子凭证码,对当前使用者的电子凭证进行扫码结算,在进行结算扣款时,会支取授权者的个人账户,当授权者的个人账户不足时,剩余部分由使用者的现金支付。有部分使用者(小孩、老人)没有手机设备时,可以通过“国家医保APP”的亲情账号功能,来展示使用者的电子凭证,完成扫码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