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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来源: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6-16 10:10 浏览次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23〕6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市级政府机关见习时间安排:

6月26日—7月5日     报名遴选

7月21日—8月23日    学生见习

二、报名条件

到市级政府机关见习的学生,从宝鸡文理学院和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和在读研究生宝鸡籍学生中遴选60名。

1.身体健康,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较高,中共党员、入党积 

极分子等优先考虑。

2.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的食宿问题,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工作时间。

3.各县区遴选到市级机关见习的学生一般应为本县区籍或从本县区考取的大学生。

三、报名遴选

到市级机关见习的学生可登录宝鸡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baoji.gov.cn)下载填写《见习大学生登记表》,附2寸彩色免冠近照、院系办公室或团委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持本人身份证、《见习大学生登记表》(一式四份,含电子版)在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团县(区)委报名;宝鸡文理学院学生在本校团委报名。各县区团委、宝鸡文理学院团委按照见习学生名额分配审查遴选后,名单于7月10日前报团市委。

四、相关要求

1.市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做好见习活动的协调实施和大学生分配等工作;团市委负责见习大学生的遴选、制作见习证书、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见习期间教育管理等工作,遴选的见习大学生名单于7月13日前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人社局负责落实见习单位,并将见习单位名单于7月13日前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同时负责印制见习协议书;市教育局配合团市委做好见习期间大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工作,及时向团市委拨付见习大学生生活交通补助每人1000元以及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费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做好饭卡办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2.各见习单位要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指定专人对见习学生进行指导,安排见习学生参与机关事务,开展调查研究等具体工作。见习结束时,根据见习学生工作表现填写《见习考核表》并签署意见。

3.见习结束时,每名见习学生向见习单位上交一份1500字以上的见习总结,由见习单位连同考核材料一并报市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各县区政府根据省政府安排及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见习方案,确保每年开展一次见习活动。

 

附件:1.市级机关见习学生名额分配及报名点.doc

    2.见习大学生登记表.doc

    3.见习考核表.doc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