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11927R/2023-00857 | 发布机构: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2023-08-1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有 效 性:有效 |
类别:A
签发人:赵海斌
宝农函〔2023〕130号
曹铭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的提案》(第275号)已收悉。非常感谢对我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的关心和关注。现就提案建议答复如下:
提案指出了近年来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产业振兴、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乃至三农问题逐步解决过程中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提出了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班底配置及人员素质提升,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发展联合经营模式、健全监督机制等建议。针对这些建议,我局由主管领导组织相关科室进行了专题分析研究。我们认为: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切合我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全面决胜脱贫攻坚、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立足实际、积极探索,不断加大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力度,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强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抓优队伍建设,配强集体经济发展新“头雁”。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首要保障。培养领头人,实施头雁优化提升计划,通过“菜单”点学、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增强村干部带头致富的方法和本领,促进“三变”改革和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充实领头人,依托高素质农民教育,每年按照20%的比例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进行教育培训,探索培养了一批本土化的集体经济发展专业人才。选优领头人,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党组织与村级班子有效融合,全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一肩挑”占比达99.6%,一大批政治素质好、致富能力强的乡村人才成为壮大集体经济的“领头雁”。
(二)抓细分类推进,走出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探索新模式,根据我市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实际,系统总结市域各县区、镇街、村发展村集体经济典型经验,梳理提炼出文旅融合型、抱团发展型、全链开发型、服务创收型、村企合作型、资金入股型、资源开发型、资产盘活型、产业带动型、农旅融合型“十种模式”,并以《宝鸡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典型案例汇编》的形式,发放至各县区、镇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学习借鉴,达到了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的良好效果。创出新路子,立足粮食安全大背景,顺应农业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大趋势,积极抢抓历史机遇,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全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推进会,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文件和通知,组织动员县区、镇街在有条件的村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主导作用,通过农业生产托管、土地经营权流转等形式推进粮食适度规模化经营,形成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壮大和粮食生产保障能力不断提升的“双赢”局面。千阳县柳家塬村流转土地3000亩,托管土地10000亩,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现村集体收益187.4万元。我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兜底解决土地季节性撂荒做法被《国内动态清样》刊登。2022年全市粮食秋播适度规模经营面积73.27万亩,占比25.3%,村集体经济组织秋播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22.61万亩,同比增长72.15%。力求新突破,指导县区立足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打破村域界限、在镇域内联合报团发展,让强村和弱村“无缝对接”,形成同频共振,发展互促的良好局面。凤县9镇均成立镇级集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从发展方向、产业选择、项目争取、规范管理等方面给予村集体经济发展全方位指导服务,村集体组织抱团发展林麝等特色产业做法受到省农业农村厅充分肯定。为让村集体经济组织更好对接市场,走的更远,千阳县根据自身发展趋势,积极对接市场,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注册成立村级公司,承接镇域建设项目、资金,产业,拓宽了村集体经济发展空间。南寨镇统筹镇域各村资源要素,创新开展项目多村联建,抱团做大优势产业,形成扶持规模,增强项目效益的稳定性,推动各村从“单打独斗”向“协同作战”转型,13个村统筹资金1500万元、土地13.8亩,联合建设十三村联建冷库项目,打造了功能齐全的全要素苹果产业集群,成为全县村级产业发展新样板。
(三)抓实机制支撑,激发集体经济发展新动能。完善政策体系,自2017年3月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来,我市积极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人才队伍支撑、健全完善管理机制等方面入手,制定印发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宝鸡市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关于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关于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政策体系,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了有力支撑。强化项目扶持,自2019年开始,已连续四年实施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2019—2022四年共计向9个县区的274个村注入资金1.37亿元,加上脱贫攻坚期和过渡期各县区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衔接资金优先投入扶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投入力度前所未有,有力推动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优化发展环境,各县区均制定出台《村干部补贴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挂钩机制的意见》,结合村集体产业发展实际,确定村干部补贴计提标准,按照有关程序兑现,有效激发了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同时,积极引导县区将财政涉农资金、有效衔接资金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倾斜,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承担或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涉农项目,并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授信范围,全省首笔金融机构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贷款在凤翔区发放,发放贷款437万元。提升整体实力,我市在2021年底村集体经济收益“空壳村”提前实现清零目标基础上,按照“提升薄弱村、壮大一般村、做强较强以上村”的要求,积极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消薄培强”行动,2022年全市村集体经济收益5万元以下村下降至98个,较上年提高26.7个百分点;5-10万元村364个,同比增长6.6%;10-50万元以上村550个,同比增长17.1%;50万元以上村167个,同比增长3%,实现收益4.54亿元。
(四)抓实机制支撑,增强集体资产监管新活力。不断加强县镇农经队伍建设,制定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办法(修订)》,指导县区建立收益分配、干部激励、监督管理、风险防范等机制,推广“镇街监管+第三方委托服务”相结合方式,全面落实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农村财务审计人员培训、专项审计督查,在2017年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基础上,每年对资产变动情况进行清查核实,及时纳入全国清产核资数据管理平台,建立了“三资”管理长效机制,全市148个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实现镇街代理、904个村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财务服务。同时,各县区农业农村局与农商银行、中农信达开展合作,共建农村“三资”监管平台,推动了农村“三资”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认真吸收提案建议,按照省、市安排部署,积极探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再次感谢对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8日
(联系人:杜天伦,电话:0917-326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