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0805451/2023-00821 | 发布机构: 宝鸡市乡村振兴局 |
生成日期: 2023-08-1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有 效 性:有效 |
类别:A
宝鸡市乡村振兴局 签发人:李杰
宝乡振函〔2023〕52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6号
建议的答复函
柳保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陈仓区乡村振兴工作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4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头等大事,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和安排,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推动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有序推进、平稳过渡。
陈仓区西部山区作为我市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主战场”,近年来国家投入了大量财政资金实施了移民搬迁、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2022年中省市共计投入陈仓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209万元,占全市资金总量的12.85%,资金投入量居全市12个县区第二位,其中投入市级衔接资金1382万元,占市级衔接资金总量的13.09%。2023年中省市共计投入陈仓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640万元,占全市资金总量的13.85%,资金投入量居全市12个县区第一位,其中投入市级衔接资金1133万元,占市级衔接资金总量的10.62%。其次,市级财政2022年、2023年分别投入562万、563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运营管护,保证了村级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垃圾收集清运、集中污水处理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等各项事务的正常运转。这些资金的投入使得全区尤其西部山区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得到了提高和完善,实现了产业增收,村集体经济壮大,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
关于您所提出加大陈仓区乡村振兴工作支持力度的建议,当前中央及省级、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采取切块下达到县,资金分配严格按照中、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衔接资金因素分配法实施,即按照相关人群数量及结构、相关人群收入、经济状况、政策因素、绩效考核结果五项因素测算分配,且中省市财政到县衔接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区,由县区人民政府按照乡村振兴规划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确定衔接资金项目。所实施的项目必须在乡村振兴项目库中择优选取,进入项目库的项目要按照村级申报、镇级初审、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县级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确定。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要求至少70%用于脱贫村,结合陈仓区脱贫村分布实际,投入陈仓区的现有财政衔接资金主要用于西部山区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中省市财政衔接资金以县区为单位分配下拨,西部山区作为陈仓区区域内一部分,非单独行政区划,无法单独分配资金。关于加大对陈仓区西部山区医疗、教育、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派、选聘力度,提高西部山区人才储备的建议,近年来,市级层面通过科技特派员等方式,持续加强对县区农业科技人才输送,2023年,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先后出台《宝鸡市农村教育公共服务提升行动推进方案》《实施想存棍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推进方案》,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力量、完善乡村医生培养使用、巩固强化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等作出了具体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人才技术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对县区工作的调研指导,力推陈仓区在资金项目安排和专业技术人员选派向西部山区倾斜,进一步改善山区基础设施,推动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促进群众增收致富,使广大村民获得感、幸福感有效提升。
感谢您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宝鸡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7月7日
(联系人:王宏哲,电话:3261772)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工作委员会,陈仓区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