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0805451/2023-00827 | 发布机构: 宝鸡市乡村振兴局 |
生成日期: 2023-08-1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有 效 性:有效 |
类别:B
宝鸡市乡村振兴局 签发人:高晓博
宝乡振函〔2023〕28号
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275号
提案的答复函
曹铭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的提案》(第275号)收悉。经与市农业农村局会商,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坚持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立足实际、积极探索,不断加大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力度,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头雁提质,打造乡村振兴“主心骨”。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组织保障。实施头雁优化提升计划,通过“菜单”点学、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增强村干部带头致富的方法和本领,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依托高素质农民教育,每年按照20%的比例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进行教育培训,探索培养一批本土化的集体经济发展专业人才。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党组织与村级班子有效融合,全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一肩挑”占比达99.6%,一大批政治素质好、致富能力强的乡村人才成为壮大集体经济的“领头雁”。
二、分类推进,探索乡村振兴“新路径”。探索新模式,系统总结市域各镇街发展村集体经济典型经验,梳理总结出了《宝鸡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典型案例汇编》,探索出集体经济发展文旅融合型、抱团发展型、全链开发型等“十种模式”。找准新路径,通过壮大产业基础、盘活资源资产,找准契合各村实际的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城中村、城郊村、发达村、一般村分类实施推进,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之路。在发展路径上探索多种发展模式并存,在经营方式上探索多种经营形式并举,面向市场精选产业、项目和载体,注重“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发展理念,全市村集体经济收益达4.35亿元,年度分红1.38亿元,实现了村级集体经济突破性发展。
三、机制支撑,激活乡村振兴“新动能”。实施集体经济“消薄培强”行动,出台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修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办法,按照“提升薄弱村、壮大一般村、做强较强以上村”的要求,分层级细化量化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各项指标,全市村集体经济“空壳村”全面清零,村级集体经济收益5万元以上村达到766个、占比65%,较上年提高7.6个百分点。全市1228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第三方代理记账,确保了“三资”监管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纳入乡村振兴专项考核,形成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倒逼机制。
您的建议是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关注我们的工作,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全市乡村振兴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宝鸡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10日
(联系人:何陈纹,电话:3262538)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