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0805451/2023-00832 | 发布机构: 宝鸡市乡村振兴局 |
生成日期: 2023-08-1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有 效 性:有效 |
类别:A
宝鸡市乡村振兴局 签发人:李杰
宝乡振函〔2023〕50号
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369号
提案的答复函
刘兴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集体产业发展项目精准性的提案》(第36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和安排,紧紧围绕“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工作主线,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推动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有序推进、平稳过渡。
产业发展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发展农村集体产业,对壮大村集体经济和群众增收起着决定性作用。巩固衔接期以来,全市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按照“总体稳定、突出重点、聚焦关键、压实责任”的原则,突出资金支持重点,推动县区特色优势产业“延链”、“补链”,支持眉县猕猴桃、千阳矮砧苹果、太白高山蔬菜、千阳、陇县奶山羊、凤县林麝养殖、岐山“一碗面”经济、西凤酒带动的高粱种植等优势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同时,指导县区发展瓜果、设施蔬菜、中药材、食用菌、蛋鸡、黑猪等特色种养植业,打造产业优势集群化发展;支持各县区建设配套用于具体产业项目的农业生产设施,以当地农产品为主要原料供应的加工、产地冷藏保鲜等产业配套设施,支持建设标准化生产、加工、仓储基地,改善产业发展基础,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今年以来,市上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与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相结合,统筹考虑,结合开展“三个年”活动和全市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深入实施“一四五十”战略,大力培育发展特色经济、联农带农经济、集体经济和民营经济,实现县域经济结构明显优化、产业规模明显扩大。
关于您提出的抓好项目前提调研审查的建议,当前,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采取切块下达,中省市财政到县衔接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区,由县区人民政府按照乡村振兴规划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确定衔接资金项目。所实施的项目必须在乡村振兴项目库中择优选取,进入项目库的项目要按照村级申报、镇级初审、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县级专题会议研究的程序确定。今年以来,市乡村振兴局在县镇村三级审核基础上,联合市财政局等11个市级相关行业部门先后两次对县(区)2023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进行集中会审,行业部门结合规划建设标准等指标,对标“负面清单”逐一认真梳理审核,及时将发现问题反馈县(区)修改完善。在此基础上,市乡村振兴局组织相关科室再次对入库项目进行复审,确保项目高质量入库。2023年,全市共入库项目2399个,其中产业类项目856个;纳入年度实施计划项目1169个,其中产业类项目457个。
关于您提出的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衔接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主要开展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强化制度保障。与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转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试行)》,印发《宝鸡市衔接资金项目高质量建设意见》等制度性文件,指导规范县区用活用好各类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从项目谋划、项目入库、项目实施、绩效评价、资产后续管理等方面明确相关行业责任,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精准谋划项目,分级分类做好项目入库储备管理,规范项目实施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效益,推进了衔接资金项目高质量建设。二是健全督查检查机制。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督查、半年点评、年度考核”机制,今年以来,市乡村振兴局每季度开展一次乡村振兴工作督导调研,将衔接资金项目建设作为重要督导内容;4月中旬,联合市财政局开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同时督促县(区)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对资金使用、项目库建设、资金绩效管理、公告公示等内容进行自查,提高资金监管整体效果。三是加强资产后续管理。
在2022年开展两次衔接帮扶资产管理“回头看”专项工作的基础上,指导各县(区)对经营性衔接帮扶资产运营情况再次进行排查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台账,积极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和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紧密结合,指导各县(区)持续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的意见》精神,加强对公益性项目资产管理。每年度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资产开展一次风险评估及经营效益审计,防止资产损失闲置浪费。同时,加强风险防控,在项目投产前中后期及时评估,遇到风险及时止损,确保项目资产安全。截止6月底,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全部完成确权,项目资产总规模11.96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6.37亿元,占比72.39%;公益性资产5.39亿元,占比36.58%;到户类资产0.20亿元,占比2.96%。
关于您提出的强化项目建设责任督导机制的建议,为有效解决衔接资金项目短小散、质量不高的问题,我们不断优化衔接资金使用结构,提升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水平,推进衔接资金项目高质量建设。一是联合市财政局等6个部门印发《宝鸡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宝市财农办〔2023〕51号),将原有“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更改为“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进一步优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机制,更好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二是突出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通知》,将联农带农作为项目谋划的第一要素,指导县区对使用帮扶资金的经营项目和纳入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经营性资产建立多种联农带农机制,做到应带尽带,实现“带得准”“带得稳”“带得久”。2023年建设项目库时将扶贫项目形成资产效益、联农带农富农作为项目入库的前置条件,对资产权属不清,绩效目标不明确的项目一律不得入库。三是突出群众参与。印发《关于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推广以工代赈有关政策的通知》《宝鸡市关于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民工匠承接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工作导引》等文件,指导县(区)将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作为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帮扶政策,在安排2023年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实施项目时向以工代赈项目倾斜,并建立稳定的联农带农利益机制,不断加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投入力度,扩大联农带农就业规模,促进群众增收。截至6月底,全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中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142个,总投资6566.89万元,共带动群众就业1934人,其中易地扶贫搬迁脱贫群众237人;向群众发放劳务报酬761万元,其中向易地扶贫搬迁脱贫群众发放劳务报酬96万元;以工代训、实训等就业技能培训2641人次,其中培训易地扶贫搬迁脱贫群众1139人次,有效提升了脱贫群众技能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对县区工作的调研指导,加大衔接资金项目高质量推进力度,优化衔接资金使用结构,提升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水平,推进衔接帮扶资产持续发挥效益,推动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促进群众增收致富,使广大村民获得感、幸福感有效提升。
感谢您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宝鸡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7月7日
(联系人:李超,电话:3261772)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