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0805451/2023-00833 | 发布机构: 宝鸡市乡村振兴局 |
生成日期: 2023-08-1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有 效 性:有效 |
类别:B
宝鸡市乡村振兴局 签发人:高晓博
宝乡振函〔2023〕59号
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410号
提案的答复函
秦东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提案》(第410号)收悉。围绕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调研探讨,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中省市农业农村会议等一系列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以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聚焦全市“一四五十”战略和“十项重点”任务,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稳定生产保供给、促增收,粮食实现“十九连丰”,特色产业质效提升,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农业农村经济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农民增收势头强劲。2022年,全市完成农业总产值421.8亿元,较上年增长4.9%,实现农林牧渔及服务业增加值245.5亿元,较上年增长4.8%,增速位居全省第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785元,较上年增长7%,增速位居全省并列第四。
二、主要做法
一是产业融合发展促增收。持续推进“十园百企千亿”工程,全市农产品加工园区实现产值301亿元,同比增长10%;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四级联创”,陇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千阳县、凤县省级产业园通过部省认定,陈仓区列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行列,大力推进奶山羊、苹果、猕猴桃三大产业集群建设;策划实施休闲农业“十百千万”活动,眉县汤峪村荣获中国美丽休闲乡村,3家休闲农业示范点入围国家3A级旅游景区,1家入选全国农耕文化实践营地,11条线路入选全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游精品线路,评选市级“美丽休闲乡村”10个。全市休闲农业经营主体接待游客1553.9万人次、实现经营收入11.27亿元。
二是壮大集体经济促增收。连续四年实施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共计向9个县区的274个村注入资金1.37亿元。各县区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衔接资金优先投入扶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投入力度前所未有。先后制定出台《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关于村干部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成效挂钩机制的意见》、《关于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关于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等文件,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在提炼推广全市村集体经济发展“十种模式”基础上,立足粮食安全大背景,顺应农业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大趋势,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作用,通过农业生产托管、土地经营权流转等形式推进粮食适度规模化经营,找准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突破口,趟出一条新路子,形成了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壮大和粮食生产保障能力不断提升的“双赢”局面,2021年全市“空壳村”提前实现全面清零,2022年,全市村集体经济收益10万元以上村达717个,占比达61%,实现收益4.54亿元。
三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稳步发展。扎实开展农村集体经济“消薄培强”行动,及时组织太白县、千阳县、麟游县、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6个县区105个村开展村级集体经济经济项目入库工作,做好中央通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制定印发了《关于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并以市委农办名义制定出台了《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协调落实机制》《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兜底解决耕地季节性撂荒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组织动员县区、镇街在有条件的村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主导作用,通过农业生产托管、土地经营权流转等形式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目前,全市落实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面积76.07万亩,村集体落实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面积28.58万亩,占比达到37.6%。
四是持续开展消费帮扶。市、县两级依托徐宝协作、定点帮扶、万企兴万村机制,开展“五进”活动,落实“七销”举措,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帮扶。1-6月,全市社会各界采购帮销消费帮扶重点产品6.62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乡村振兴部门的职能,进一步进行整合各方资源,争取项目资金,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乡村振兴做出新的贡献。
感谢您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关注乡村振兴工作。
宝鸡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7月24日
(联系人:王兵强,电话:3261771)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