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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417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3-08-16 16:32:34 浏览次数:
来源: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类别:B

签发人:赵海斌

宝农函〔2023〕135号

李亚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提案》(第417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您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性认识清晰,指出了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的不足,建议持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后期管护机制、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整治,非常契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方向,对我们今后指导全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有很强的借鉴意义。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上下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乡村振兴的第一场硬仗,党政齐抓、上下联动、全面推进,持续深化农村改厕、垃圾治理、污水治理“三大革命”,扎实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聚力实施“百镇千村万户美丽工程”,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3.1%,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在90%以上,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3.5%,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7.3%、92.45%,农村人居环境得到大幅提升改善。累计建成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78个、市县级美丽乡村620个,凤翔区、渭滨区、千阳县荣获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凤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受到国务院激励表彰,全市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获省政府激励表彰,眉县推动乡村特色产业绿色崛起模式入选全国农业绿色发展典型案例,“陕西宝鸡构建农村人居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成效初显”被《内部参考》专题刊登宣传。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成功经验,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导向,突出西府地域特色,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建设美丽宝鸡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坚持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分管领导一线指导,每季度召开现场推进会,定期组织部门联席会,强力推动工作落实。继续采取专班牵头推进,保持现有机构不变、原有工作不断、秩序不乱、人员不减,齐抓共管、合力共为。强化监督问效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县区、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常态化暗访督查,层层夯实责任。

二是坚持久久为功,抓好“三大革命”。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实施抽渣机械配备工程,努力解决改厕后端粪便利用和后续管护问题。按照源头减量、就地消纳原则,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配套一批村级垃圾分类收运中转设施设备,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理。分类推进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统筹实施农户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试点,梯次推进农村污水治理提升。

三坚持示范引领,提升村容村貌。压茬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与爱国卫生运动、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创建、健康村庄建设、乡村移风易俗、常态化疫情防控等有机结合,发动村民清洁村庄公共环境卫生,美化提升村容村貌。按照“市有示范县、县有示范镇、镇有示范村、村有示范户”的思路,持续开展“百镇千村万户美丽”工程,每年集中打造美丽乡村示范镇10个、美丽宜居示范村100个、美丽庭院示范户1000个,由点到面带动全市整体工作上台阶、提水平。

四是坚持创新发展,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深化农村基础设施“1+10”管护机制,健全完善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探索推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实施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绿化等一体化运行管护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建立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引导农民、农民合作社依法成立各类农村环保或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服务组织,吸纳农民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后续管护工作。

五是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教育引导村民进一步增强主体意识和内生动力,积极投身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参与。健全村党组织领导村民自治制度,培育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鼓励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广泛凝聚村民群众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共识。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积极引导农民参与评比和监督,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再次感谢您对宝鸡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1日     

(联系人:姚军强,电话:326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