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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480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3-08-16 16:39:49 浏览次数:
来源: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类别:B

签发人:赵海斌

宝农函〔2023〕134号

脱攀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提案》(第480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您对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政方针政策认识清晰,指出了我市农村生活和农业生产中存在的环境问题及不足,建议环境整治与产业发展融合推进、大力倡导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及开展试点,非常契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方向,对我们今后指导全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有很强的借鉴意义。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上下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乡村振兴的第一场硬仗,党政齐抓、上下联动、全面推进,持续深化农村改厕、垃圾治理、污水治理“三大革命”,扎实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聚力实施“百镇千村万户美丽工程”,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3.1%,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在90%以上,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3.5%,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7.3%、92.45%,农村人居环境得到大幅提升改善。累计建成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78个、市县级美丽乡村620个,凤翔区、渭滨区、千阳县荣获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凤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受到国务院激励表彰,全市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获省政府激励表彰,眉县推动乡村特色产业绿色崛起模式入选全国农业绿色发展典型案例,“陕西宝鸡构建农村人居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成效初显”被《内部参考》专题刊登宣传。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成功经验,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导向,突出西府地域特色,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建设美丽宝鸡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坚持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分管领导一线指导,每季度召开现场推进会,定期组织部门联席会,强力推动工作落实。继续采取专班牵头推进,保持现有机构不变、原有工作不断、秩序不乱、人员不减,齐抓共管、合力共为。强化监督问效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县区、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常态化暗访督查,层层夯实责任。

二是坚持久久为功,抓好“三大革命”。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实施抽渣机械配备工程,努力解决改厕后端粪便利用和后续管护问题。按照源头减量、就地消纳原则,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配套一批村级垃圾分类收运中转设施设备,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理。分类推进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统筹实施农户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试点,梯次推进农村污水治理提升。

三坚持常抓不懈,提升村容村貌。突出绿色可持续发展,科学布局主导产业,纵深推进种植业、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农村环卫清运网络“两网融合”,促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压茬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与爱国卫生运动、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创建、健康村庄建设、乡村移风易俗、常态化疫情防控等有机结合,发动村民清洁村庄公共环境卫生,美化提升村容村貌。

四是坚持标准引领,打造示范典型。把标准化贯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始终,全面推广应用省市八项标准体系,规范指导村庄清洁、农户改厕、污水治理、垃圾处理、村容村貌和“三档村”建设等重点工作推进,持续开展省、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示范村创建,推动标准落地生根。按照“市有示范县、县有示范镇、镇有示范村、村有示范户”的思路,持续开展“百镇千村万户美丽”工程,每年集中打造美丽乡村示范镇10个、美丽宜居示范村100个、美丽庭院示范户1000个,由点到面带动全市整体工作上台阶、提水平。

五是坚持创新发展,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农村基础设施“1+10”物业式管理长效机制,研究制定村庄道路、供水排水、垃圾污水处理、渠道河道等公共设施长效管护办法,规范乡村建设规划和管护工作。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参与村庄日常清洁维护。着力培育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强造血功能,解决村级环境卫生设施的日常管护经费问题,制定农村基础设施维护和环境卫生保洁经费管理办法,确保维护资金到位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宝鸡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宝鸡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1日     

(联系人:姚军强,电话:326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