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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9-26 14:38:55 浏览次数:
来源:宝鸡市水利局

原文链接: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经宝鸡市政府2023年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9月15日签发公布,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行。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农村供水是一项保民生、得民心、稳增长的惠民工程。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多次强调“一定要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水、安全水”。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近期,省水利厅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城乡供水保障能力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标准化管理,大力推广县域统管模式。

二、起草目的和过程

近年来,我市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但水质达标率不稳定、工程管护不到位、规模化程度较低以及供水工程防灾能力薄弱等短板问题仍然突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宝鸡市水利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各县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建议,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市水利局党组专题会议审议,形成了提交会议审议的《意见(送审稿)》,经市政府2023年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9月15日以宝政发〔2023〕14号公布正式施行。

三、主要内容

《意见》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含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提出了推行“县域统筹、专业管理、市场运作”新模式。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从创新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机制、稳步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提升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增强农村供水管护能力、强化水质保障、加强农村供水应急保障能力、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力度、持续落实好用地用电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进行阐述。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主要对组织领导、部门分工、考核奖惩等保障和推进措施进行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