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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289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3-09-08 15:42:36 浏览次数:
来源:宝鸡市林业局

类 别: B        签发人:田廷武

宝林保函〔2023〕23号

秦东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林麝养殖加工产业发展的提案》(第28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地理位置和植被类型,非常适合林麝生长,是林麝重要的分布地区。近年来我市以凤县为核心,把林麝人工驯养繁殖作为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发展林下经济,增加林区群众收入的主导产业来抓,加大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和技术培训力度,不断完善保护管理体系,全力推动林麝保护和人工养殖产业快速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林麝养殖场所68家(凤县51家,太白县5家,眉县3家,麟游2家,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高新区、扶风县、千阳县和陇县各1家),林麝存栏3.6万余头。2017年8月,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授予凤县“中国林麝之乡”荣誉称号。

为加快我市林麝产业发展,我局先后多次到凤县、眉县等养殖大县进行了实地调研,认真分析林麝产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给予解决,推动我市林麝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一是优化野生种群生存环境。指导凤县编制《凤县林麝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8年)》,确定了中长期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依托资源基础和生态条件,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天保工程、封山育林等林业生态工程,建立了以保护林麝及其栖息地为主要保护对象的紫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完善相关设施设备,落实救治、防疫等相关保护措施,系统性开展保护工作。二是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先后引进逢春、片仔癀、麝草堂等多家知名药企,大力发展标准化林麝养殖场所。优化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养殖合作模式,带动建成公司链接农户、镇村和养殖大户联结农户的规范化养殖场所,林麝养殖逐步实现向基地化、集约化转变。积极联系具备含麝香成分药品生产资质的南京同仁堂、山西广誉远等知名企业推介凤县麝香,不断提高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三是提升技术服务水平。深化政、企、科研院所合作机制,在凤县成立林麝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林麝良种选育、疾病防治、饲料配方、活体取麝等技术研究。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省动物研究所签订技术合作协议,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制定并推广林麝规范化养殖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推动养殖水平不断提升。四是优化提升管理水平。坚持保护优先原则,加强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许可管理,严格林麝养殖场所建设审核批和经营监管,提升规范基地标准化建设和经营管理水平。不断优化林麝育种技术,制定我市《林麝育种技术规范》,为林麝人工繁育子代种源养殖提供可复制、能推广、易操作的育种标准。建立林麝谱系档案,对新增人工繁育林麝标记耳号并登记造册,实现林麝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五是健全完善扶持性政策。以凤县为试点,逐步推广由直接补贴圈舍、种源到补贴林麝饲料、林麝保险等政策措施,出台林麝产业助力脱贫攻坚扶持政策,支持财政补贴贫困户种植林麝饲料,利用扶贫贷款购买林麝由企业、养殖大户寄养、代养分红,鼓励林麝养殖公司、大户吸纳贫困户参与林麝养殖务工,实现产业发展和贫困户增收双赢。制定《宝鸡市林麝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方案(2023—2025年)》,起草《林麝产业发展补助实施细则》,全面推动林麝产业发展不断壮大。

针对您提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全力推动我市林麝产业发展壮大。一是争取发展扶持。林麝产业作为我市、乃至全省的特色优势产业,我局将积极协调、联系农业农村、扶贫等部门,将林麝产业纳入大农业范畴、扶贫产业、政策性补贴保险范围予以扶持,加大惠农政策性补贴、专项政策补贴和政策性扶贫资金力度,不断促进林麝养殖产业发展壮大。二是提高产业质量。建立凤县林麝种源谱系档案,提升人工繁育水平,维持种源质量稳定;开展林麝疫病防控和实用技术培训,完善疫病防治体系,降低养殖风险;开展科研成果应用推广,加大对产业链中下游产品的开发,提高产业附加值;探索合法、公平、公正的麝香交易方式,提升麝香产品价值。三是完善政策配套。树立服务理念,健全扶持政策,简化审批程序,加强种源调配,逐步完善林麝产品市场化销售渠道。按照“谁投入、谁拥有、谁受益”的激励机制,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林麝养殖,争取省市级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对林麝产业给予一定补助。

再次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宝鸡市林业局

2023年8月24日



(联系人:罗春辉,  电话:3260051)